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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祁东县城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0000000/2026-90867统一登记号:文号:
公布时间:2026-04-29来源:祁东县融媒体中心信息有效期:

祁政办函〔2026〕8号

祁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祁东县城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祁东县城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祁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8日        

祁东县城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精准解决扬尘、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等老百姓身边环境污染问题,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县城城区为重点区域,通过开展深度治理专项行动,实现以下目标:

1.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大气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重污染天气有效减少,人民群众空气质量满意度显著提升,加快建成天蓝地净、空气清新的宜居环境。

2.全面规范餐饮油烟治理,城区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规范安装率达到100%,已安装的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率、定期清洗维护率达到100%,餐饮油烟排放稳定达到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要求,油烟扰民投诉大幅下降。

3. 聚焦工业、机动车尾气、扬尘、餐饮油烟、燃煤、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重点领域,强化全过程管控,推动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

二、工作重点

(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城管执法局牵头组织实施,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环卫所及各街道办事处各司其职、协同发力,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责任。

(二)分类管控,突出重点。聚焦重点污染领域,精准识别污染源,科学制定治理措施。以省控站点为中心,划分一类区(500米范围内)、二类区(500-1000米范围)、三类区(除一类区和二类区外建成区)。实施差异化管理。对一类区未安装或闲置净化设施的餐饮店、烧烤店、单位食堂,群众反复投诉、油烟排放敏感(如靠近居民楼)的商户进行重点整治,对无专用烟道餐饮项目、露天烧烤及流动摊贩,依法关停。二类区内规模以上(灶头数4个)餐饮单位实行重点监管。三类区内实行常态化配套管理。

(三)源头治理,严管过程。坚持源头防控、标本兼治,从严管控各类大气污染源,切实提升治理实效。

(四)依法整治,严格执法。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检查与监测力度,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

三、组织领导

成立祁东县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曾海波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周  泉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  组  长:贺新年   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环卫所、永昌街道办事处、洪桥街道办事处、玉合街道办事处、白鹤街道办事处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城管执法局,由县城管执法局局长徐桃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统筹协调。

四、职责分工

(一)县城管执法局:牵头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职;组织对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清洗维护情况的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油烟超标、露天烧烤等违法行为;建立餐饮油烟和渣土车辆运输监管台账。

(二)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配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负责餐饮(烧烤)单位油烟监督性监测和抽测,并提供执法数据支撑;实时监控省控站点数据,为科学治理提供依据。

(三)县司法局:为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提供法律指导和政策支持。

(四)县住建局:督促新建、改建、扩建餐饮项目按要求配套建设大气防治设施;配合查处违规建设行为。

(五)县交通运输局:强化道路运输车辆扬尘管控,督导货运、严查抛洒滴漏,带泥上路,负责M站监管,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尾气排放检验管理工作;落实运输环节抑尘措施。

(六)县市场监管局:在办理餐饮服务单位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时,告知经营者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依法查处餐饮行业无照经营行为。

(七)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负责机动车尾气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落实高排放柴油货车禁限行措施;开展重点路段路检路查,配合查处尾气超标、冒黑烟车辆;依托遥感监测、黑烟抓拍系统,依法处理超标车。

(八)县环卫所:负责城区道路清扫保洁,采用机械化清扫、洒水、喷雾等方式开展抑尘作业,加密重点区域作业频次,严控道路扬尘,保持路面洁净湿润。

(九)各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开展本辖区内餐饮单位的排查摸底、宣传动员及信息报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整治行动;管控辖区内露天焚烧、散煤燃烧等面源污染。

(十)餐饮服务业经营者: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按规范安装、正常使用、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建立完整运维台账,确保油烟稳定达标排放,并完整保存相关记录;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应率先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食堂油烟稳定达标排放。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阶段(2026年4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各责任单位开展宣传引导,相关经营主体对照标准自查自纠。

二)全面排查与集中整治阶段(2026年4月—5月):由县城管执法局牵头,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建立“一户一档”监管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三)巩固提升与长效监管阶段(2026年6月):组织开展整治成效“回头看”,查漏补缺、严防反弹。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各相关部门日常监管,建立常态化巡查、监测、执法机制,持续巩固治理成果。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祁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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