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阳市委: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科学领导下,祁东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扣“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奋力推进“三强一化”建设等战略部署,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总目标,对标对表,持续发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县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整体提升,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压实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县委、县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2021年9月,举行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论述。从机关到企业,从社区到学校,全县全年开展专题宣讲20余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有效转化为推进法治祁东建设的强大动力。
二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11月份,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有关精神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审议通过了《祁东县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实施方案》《祁东县法治建设“十四五”规划》《祁东县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的问题,推动法治祁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三是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组织16495名公职人员参加学法考法,参学率和报考率达到100%,考试通过率99.6%。把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精神和法律法规摆在突出位置。组织1000多名公职人员旁听庭审,强化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思维。
四是圆满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督察。9月14日,县委依法治县办召开迎接中央、省、市来祁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准备工作会,对迎接上级督察进行了安排部署,细化法治督察和考核的指标。11月23-24日,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对祁东县开展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我县圆满完成了各项督察考核工作。
(二)全力履职尽责,倾力打造高效便民服务型政府。
一是跑出行政审批“加速度”。对“一件事一次办”三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第一批119项,第二批114项,第三批96项。在全县大力推广“一件事一次办”微信小程序应用,累计注册总用户数10万余人,老百姓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就能进入“一件事一次办”微信小程序办事界面,动动手指即可实现200余件“事”可查可办。推进目前已配置好的事项能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在线办理,实现联办事项“一条龙”,申请材料“一张表”,群众办事“一次结”。
二是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工改审批系统”受理事项达224个。设立企业开办综窗。积极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改革,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设立企业开办综合专窗,开办企业全流程实现“一网通办、一次提交、一日办结、一窗领取”。大力实施简政放权。对照2019年以来国、省、市层面取消、下放和赋权等事项,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69项,下放审批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105项,新增行政权力事项58项,调整行政权限事项3项,承接行政权限事项目录3项,变更行使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1项,下放村(社区)服务事项44项,印发了《祁东经济开发区承接赋权事项实施方案》,推进园区赋权工作。园区赋权事项160项,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52项,实现“应放尽放”,授权充分到位,简政放权工作取得更大实效。实施惠企政策。实施“赋码入企,一码护商”保护平台机制。通过赋码保护平台,可以通过线上预约、赋码入企、执法留痕、码上评价、回应诉求、公开政策等方式,切实规范访企公务活动,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下好群众办事的“先手棋”。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2021年接听市民来电总量达35268次,形成有效工单28563件;派发到各单位办理工单总量达7260件,按时办结率82.98%,回访率100%,回访满意度达99.89%,充分发挥了密切联系群众、为民排忧解难的作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能减则减、主动核查”的原则,减少“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4月7日组织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召开落实证明事项承诺制工作推进会,共梳理出18项证明事项清单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最大限度地“减证便民”。
(三)严格依法办事,切实规范行政决策程序。
一是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保障全县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二是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成立县委县政府律师顾问团,聘请高校教授、优秀律师、公职律师、法律工作者等10人为法律顾问,打造法律顾问“出席重要会议,审查重要文件、参与重要决策”的模式,重大行政决策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鼓励各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实现重大决策律师全程参与,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三是着力推进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贯彻落实国省市关于办文的相关规定,凡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经司法局严格审核文件政策的合法性。2021年度,审查各类合同与文件共计187件,其中政府及部门合同44件,政府性文件143件,合法性审查无异议文件82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文件105件,涉及全县33个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制定规范性文件13件,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9件,部门规范性文件4件。
(四)聚焦行政执法,助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三项制度”在每一个执法部门全覆盖,在每一类执法行为上全覆盖,在每一起执法案件中全覆盖,确保制定的每一项制度都规范实用、切实可行,作出的每一个执法决定都合法有效。我县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602人,法制审核人员124人,配备执法记录仪351台,事前、事后公示共2351条。
二是注重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加强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培训,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学习《行政处罚法》,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证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方法。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721工作法”,变被动为主动、变监管为服务、变执法为帮扶,不断将城市管理工作做细、做精、做优,努力提升城市形象,推动城市文明进步,切切实实让群众得到实惠。
(五)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1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36件,审结33件,大部分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得到有效解决。行政诉讼案件7件,法院作出一审判决4件,裁定的1件,2件未审结。胜诉5件,原告撤回起诉1件。
二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在卫健、交通、民政等重点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解决了办公场所,组建了相应的专(兼)职调解队伍,建立了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信息库,完善了第三方调处机制,制定了工作流程和相关工作制度。2021年,全县各调解组织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346起,受理矛盾纠纷827件,成功调解矛盾纠纷案件804件,成功调解率97.24%。
三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公证服务等职能,搭建立体式“法律服务圈”。将法律援助列为“重点民生”项目,2021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88件,其中,刑事711件、民事63件、法律帮助案件114件。为来访、来电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483人次,向人民群众发放法律援助传单8000份。司法鉴定案件总计693件,其中鉴定为重伤的1件,鉴定为轻伤的60次,全年无错鉴、误鉴;公证共计973件,其中涉外110件,涉港涉台52件,群众服务满意率达100%。
(六)凝聚监督合力,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全部及时答复,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主动公开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设置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箱,及时处理并反馈投诉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注重执法案卷评查结果应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清理工作,共清理行政处罚案卷2360本,行政许可案卷1580本,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整改,完善执法文书,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
三是注重审计监督。2021年共完成预算执行、财政财务收支、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46个,对全县133个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进行2次财务数据采集,对全县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进行清理,撤销实有资金账户411个,对62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投资审计,对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结算项目按10%-20%的比例实行抽审,围绕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医疗保障、教育、公共卫生等重点民生资金,对全县20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审计,力促各单位财务管理更加规范,提高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法治意识。
(七)创新方式方法,夯实社会治理法治水平。
一是坚持依法抓好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慎始如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把重点人员管控、重点场所单位防控、人员流动聚集、进口冷链食品管理、监测预警等重要“关口”,确保疫苗应接尽接,筑牢全民免疫屏障,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祁东县“八五”普法规划,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5月农村法治宣传月”“6.26禁毒日”“成长家园”公益讲座、民法典宣讲、“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乡镇行系列活动,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各类专题法治宣传100余场次,印制发放宣传手册、宣传材料5万多份,受益群众2万人次,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存在问题
2021年,祁东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要求,仍然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行政综合执法制度改革有待深入,法律专业人才普遍偏少,法制审核力量有待加强。二是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有待完善,部分政府部门未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三是法治宣传形式有待创新,需要进一步丰富载体,拓宽法治宣传渠道,加大法治元素文化产品创作。四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治力量建设。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执法人员招录和调配,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法律专业背景的在职人员优先调整到法制审核岗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用长期固定人员协助做好法制审核工作,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或专家学者作用,协助开展法制审核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择优选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法律专业背景人员;建立健全法制审核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确保系统内年度执法培训总时长不少于40学时。
(二)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突出法治宣传重点,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
(三)推进行政执法权力下放承接工作。加大行政执法权利下放力度,真正实现权责统一,深入分析全县执法工作情况,聚焦制度保障、队伍建设等关键问题,明确任务分工,有序推进执法工作。
(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充分调动各方面推行“三项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不及时、不落实的,及时督促整改。在推进工作当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依纪依法问责。
中共祁东县委
祁东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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