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祁东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 议 纪 要
祁委乡振组纪要〔2022〕5号
关于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工作
10月31日,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魏春生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23年乡村振兴目库建设相关问题,县政府副县长张娅琳出席了会议,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进行了认真讨论,议定以下意见:
一、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基本原则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要求,紧扣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建设需求,确定入库项目资金规模。
1. 保持资金投入总体稳定,确保入库项目资金规模不低于2022年规模基数。
2. 入库项目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主要任务。
3. 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发展阶段、承受能力,量力而行,避免举债搞建设。延续脱贫攻坚标准不动摇,既不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调高标准、吊高胃口。
4. 严格优化项目入库程序。坚持群众参与,充分吸取群众的意见,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到村到户项目坚持"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对跨行政区域、规模化的项目,也可由乡镇或行业部 门提出,充分征求相关镇、村意见并履行公告公示程序后入库。因疫情影响急需实施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优化项目入库、公告公示流程,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引导其参与入库乡村振兴项目选择、批准后实施、竣工后管理,提高参与度,增强获得感。
5.规范项目入库内容。入库项目应包含以下基本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利益联结机制。
6.明确建库时间要求。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和国家防返贫监测系统信息录入工作要在2022年11月底完成。
7.制定项目使用计划。根据中央、省、市《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年底前制定好2023年项目实施计划。实施计划方案的项目必须从"乡村振兴项目库"中筛选,未进县级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项目,绝对不能安排财政衔接补助资金。
二、2023年项目入库范围
根据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县财政实际现状、原则上同意将以下项目纳入《2023年县级乡村振兴项目库》:
1. 2022年乡村振兴项目库中未实施的项目,统一转入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库。
2.2023年项目库入库项目按2022年各级财政衔接资金规模测算,由乡镇(街道、管理处)和县直相关部门按项目申报程序申请入库。
参会人员:魏春生、张娅琳、周向群、彭安华、王绅、曾莲英、李柏康、匡 翀、肖 琼
记 录: 周中贤
中共祁东县委实施乡村振兴局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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