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祁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对322国道与日升路交叉路口、南山路与风华街交叉路口西向东(职业中专路口)人行横道监测设备、黄土铺镇马路街东向西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等的违法抓拍设备启用,对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礼让行人、违停等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注意行车安全,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重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见附表。
此设备自2024年12月28日起运行,特此公告!
祁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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