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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湖南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盛世大唐小区建设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10 13:23

关于核准湖南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盛世大唐小区建设项目的通知

 

湖南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关于盛世大唐小区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核准如下:

    一、湖南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盛世大唐小区项目位于祁东县洪桥镇太阳升村大塘角,即县城太升路以北、站南路以南地段。土地使用证号为祁国用(2013)第1196号,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权面积12208.72平方米。为加快该地段的开发建设,提升城市品位,因此,同意湖南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该宗土地上开发建设盛世大唐小区项目。

二、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68000平方米,其中12层电梯房2栋,26层电梯房1栋,第1层第2层为商业购物中心,第3层至第26层为商住房,地下设停车场。

三、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解决。

四、本项目建设总工期为30个月,即自20146月至201612月底止。

五、本项目建筑设计应严格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50189-2005)执行,项目建设必须使用节能材料,项目运行使用应加强节能管理。

六、本项目建设期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消防措施等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做到“三同时”,项目施工应依法开展招投标工作,并在招投标条件具备时报我局依法核准招标事宜。

七、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若有效期内项目未能开工建设,请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八、接此通知后,请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通知。

 

 

 

祁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4 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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