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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一村一辅警”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2-28 00:00

 

衡阳市“一村一辅警”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全市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转型升级,提升农村地区治安管控力度,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精神和全省一村一辅警建设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一村一辅警工作。为确保一村一辅警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稳定、服务群众的理念,按照警务工作前移、信息触角延伸、服务距离贴近、专群工作深入、缓解警力不足的要求,全面推行一村一辅警工作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地区基层基础工作整体水平,实现全市农村地区治安秩序好、服务群众好、警民关系好、法制宣传好、安全防范好的五好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邓柯任组长,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志文任副组长,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国土局、规划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防控中心,加挂一村一辅警管理实战中心牌子。

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三、建设内容

(一)完善一村一辅警管理机构

公安机关是农村辅警的管理主体,市公安局成立一村一辅警管理实战中心,与治安防控中心合署办公,负责全市一村一辅警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考评和协调,各县市区公安局同步成立一村一辅警管理实战中心,负责本级一村一辅警人员、编制、经费、业务工作的直接管理,派出所负责对农村辅警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

(二)建立农村警务室

按照一个村设置一个警务室的要求,全市并村后的2272个行政村全部建立农村警务室,每个农村警务室配备一名辅警。农村警务室原则上设在村部活动中心或综治中心。农村派出所根据辖区治安状况设立警务片区,每个片区明确1名责任区民警,每个责任区民警原则上分管57个村警务室。

全市农村警务室建设标准由市公安局统一制定,做到五个统一,即名称统一、外部设置标识统一、内部设置式样统一、装配设施配置统一、工作台账内容统一。农村警务室外观标识要与派出所外观建筑标准保持一致,方便群众报警求助。

(三)实现一村一辅警信息化管理

市公安局治安防控中心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建设衡阳网格化移动端应用系统,全市农村警务室全部开通政务外网,农村辅警全部接通移动端手机APP工作平台,通过平台开展有关工作,统一录入相关工作信息,实现一村一辅警工作信息化管理。

四、辅警招聘

农村辅警的招聘由所在县市区公安机关负责。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公安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涉毒涉黑涉恶劣迹,无不良贷款或违反诚信方面记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

3、原则上具有本村户籍并且长期在本村居住,男性年龄在18-45周岁,女性年龄在18-40周岁以内。

4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5、党员、原任村干部、转业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在任村支两委干部、乡镇干部不能兼职。

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人员,不得从事农村辅警工作。

(二)招聘程序

1、网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计划和条件。

2、行政村按1:3比例推荐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到辖区派出所初审,派出所审核后按1:2比例报县市区公安机关,符合条件的可作候选对象。

3、县市区公安机关按招聘程序组织招聘工作,按成绩排名录取,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4、符合农村辅警招录条件、因名额控制原因落选的人员纳入农村辅警后备人才资源库,在农村辅警缺位时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作职责

农村辅警在公安派出所和责任区民警的指挥、监督管理下开展工作,主要承担八大员工作职责:情报信息员、纠纷调解员、治安巡防员、法制宣传员、重点管控员、视频巡查员、现场保护员、交通疏导员。

农村警务室要真正发挥五个点六入户的作用,真正实现警务前移、防控到村。

五个点即警民联系点、民生服务点、信息采集点、防范宣传点、求助报警点。

六入户,即治安防范入户、信息采集入户、矛盾化解入户、法制宣传入户、服务群众入户、重点管控入户。

六、管理考核

由市公安局制定《全市一村一辅警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农村辅警考核、管理、培训、监督等工作机制,依托衡阳市网格化(综治)信息平台考核评估系统推行市县所三级考核,即:市公安局负责考核县市区公安局,县市区公安局负责考核派出所,派出所负责考核责任区民警和农村辅警,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评估。

实行岗前培训、随岗轮训和骨干轮训相结合。岗前培训由县市区公安机关负责,由县级一村一辅警管理实战中心牵头组织对新招录的农村辅警集中开展20-30天的培训,学习法律知识、群众工作、社区警务和公安业务培训,全程实行军事化管理和末位淘态制;随岗轮训由派出所负责,主要针对农村辅警工作职责,每周对本所农村辅警最少开展一天实战业务培训,提升辅警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骨干轮训由市公安局负责,由市公安局一村一辅警管理实战中心牵头组织,在市警官培训中心对全市农村辅警骨干力量进行集中轮训,每年不低于两次。

    七、经费保障

农村辅警保障标准由所在县市区视情确定,每个农村警务室5000元一次性建设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按照县为主、市统筹、省补助(省财政对贫困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分类给予补助)的原则分级承担。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一村一辅警工作是全市农村警务工作的示范性工作和社会治理的硬性工作,市直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紧紧围绕建设平安衡阳、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任务,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方向,牢牢把握人员到位、保障有力、机制健全、管理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将农村辅警工作站建设落到实处,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农村辅警队伍。

(二)厘清部门责任。 “一村一辅警工作由政法委统筹协调,公安机关组织实施,财政部门将建设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协助公安机关出台和落实相应的具体措施,依法保障农村辅警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动用工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公安、国土、规划等部门全力支持农村警务室建设工作。乡镇(街道)要负责农村警务室建设,落实好农村警务室的办公场所、基本办公设施、基本装备和交通工具,综治部门要将一村一辅警工作建设情况列入年度综治考评。

(三)加快工作进度。各县市区要尽快出台一村一辅警建设实施方案,召开高规格的建设动员大会,全面安排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迅速启动农村警务室建设和农村辅警招聘工作,确保201812月底前全市农村辅警全部招聘到位,城区农村警务室在2019年元旦前建成,其他县市区在2019年春节前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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