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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2-02 09:46

机构名称:祁东县公安局 

  负    人:宁明忠  

机构地址:祁东县洪桥街道文化路56号     

办公时间:春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秋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邮编:421600

  电话:0734-6288678  



祁东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祁东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衡办〔2015〕28号)和《中共祁东县委 祁东县人民政府关于祁东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祁发〔2015〕5号)文件,设立祁东县公安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安警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警务工作。

(二)加强全县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订全县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县公安民警的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全县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四)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

(五)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七)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八)管理县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九)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十)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对全县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对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十三)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投、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查。

(十四)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十五)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

(十六)组织指导全县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十七)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八)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指挥中心(加挂 "祁东县公安局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结合分析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收集、分析、综合、反馈各类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事务;负责文件、会议报告的起草、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全局公安档案的分类、立卷、归档及指导局属单位档案工作;负责接(报)警和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报警指挥系统、公安科技、信息通讯和"金盾工程";负责机要、统计、保密、局域网、史志、文电收发、文印和接待等相关工作。

(二)政工室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和文化建设;负责警衔日常管理和警察基金会工作,负责民警教育训练、公安宣传、表彰奖励及优抚工作;负责全县公安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党建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联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申报和管理工作。

(三)督察大队

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指导、协调公安机关维护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工作。

(四)法制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全县公安法制工作总体规划;负责审核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案件的理赔;负责刑事案件、经济案件及部分行政案件的审核把关、预审工作,掌握案件办理情况,统计数据,分析问题,提出建议;负责治安处罚等行政案件的审核、复议、听证、应诉工作;负责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及撤销案件的审核把关和法制文书的办理;负责承担全县公安机关上报需要打击的犯罪案件的预审工作;负责县局其他办案单位侦办的刑事案件预审办案、提请报捕、移送起诉等工作;负责公安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负责执法档案管理工作。

(五)警务保障室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公安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公安业务经费、其他专项经费的使用及管理;负责警服、装备的申报、购买、分配及管理;负责全局财务、基建、国有资产管理及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分发;负责局机关的卫生、安全保卫、绿化等后勤工作。

(六)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政治保卫及其维护稳定工作,掌握全县敌情、社情,提出相关对策;负责物建和使用秘密力量控制本县内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内安全的重点部门、复杂场所和重点人员;负责侦破和协助侦破本县内发生的各类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负责反邪教工作;协助上级国安部门开展专案侦查和查证。

(七)刑事侦查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收集、掌握、分析全县刑事犯罪情况,制定预防、打击对策,指导和参与刑事侦察工作;负责本县重特大案件的侦破以及对涉案犯罪嫌疑人的通缉、追捕工作;负责刑事案件立案、现场勘查、技术鉴定、法医鉴定、侦查及移送起诉工作;负责本县内重大恐怖案件、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侦察处置工作;负责管理全局刑事技术工作,承担刑事科学技术相关工作;负责在逃人员数据库、涉枪涉爆案件录入系统、打拐案件录入系统、机动车盗抢系统、321基础工作、外地公安机关办案协作。

(八)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祁东县人民政府反恐怖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

治安管理大队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社会治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调度日常反恐怖工作;负责处理并组织指挥派出所查处跨辖区的重大治安案件、纠纷械斗;负责组织、指导和参与紧急治安案件、重大治安管理案件的查处;负责管理和维护公共场所、大型群众活动的治安秩序;负责管理全县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负责管理全县范围内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负责重要领导来本县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指导、管理治安联防、群众治保会;负责指导、管理安全技术防范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的建设以及基层基础、群防群治;负责内部保卫单位的保卫指导工作;负责对全县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人口与出入境管理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户政管理及人口统计工作,依法管理户籍,承办居民身份证、边境通行证;负责征兵、招飞等的政审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重点人口、监外罪犯的管理和人口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掌握暂住在本县内的境外人员动态;负责本县公民赴外国、港、澳、台定居、旅行审批的呈报;指导、协调涉外案(事)件的处置工作、受理法定的不准出(入)境入员;负责全县公安外事工作;协助、配合上级公安机关对县内境外人员的相关管理。

(九)禁毒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控制掌握辖区内毒情动态和吸毒人员状况,研究拟定预防措施和打击对策;负责指导和侦破本县境内涉毒案件,协助上级缉毒部门和邻近县(市)区涉毒案件的侦破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毒品预防教育、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工作以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负责无毒社区的复检准备工作;负责指导、协助派出所建立"三控一帮"毒情监控体系。

(十)巡逻防暴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县城街面巡逻、110出处警;负责全县社会面治安的控制,制止和处置流氓滋扰、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哄抢国家和私人财产、破坏、爆炸和冲闯、占据首脑机关及要害部门等重大突发事件及反恐防暴工作;负责组织可防性案件的布防控制和对巡逻中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打击处理工作。

(十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负责涉税案件的侦破和税务部门的护税工作;负责协助上级经侦部门侦破跨地域涉税案件;负责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人员;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税法宣传;负责侦破管辖的95种经济犯罪案件。

(十二)情报信息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信息化建设;负责利用公安网上情报信息平台结合"平安祁东"监控系统的视频信息进行案(事)的分析研判。

(十三)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县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督和管理;负责为全县公安机关案件侦查提供技术支持;负责互联网信息监控和舆情导控;负责网上重点人员管控和网络违法犯罪案件侦查。

(十四)信访室

主要职责:负责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控告申诉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参与重大信访案件的查办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

(十五)交通警察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道路交通指挥、交通秩序维护和交通事故(案件)的调处及侦查工作;负责机动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工作;负责公路巡逻,预防和制止公路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车匪路霸;负责交通警卫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客运车辆报废管理;参与道路建设中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置和管理。

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祁东县公安局现有政法专项编制数489人,其中领导职数7人,设局长1人, 政委1人,副局长3人,县纪委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1人,政工室主任一人。

四、其他事项

根据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祁东县公安局下设4个直属机构、25个派出机构。

(一)直属机构

⒈祁东县看守所

其主要职责是:

依法对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看管,防止其脱逃、自杀、行凶、暴狱和发生其他破坏活动;负责对羁押看管对象进行政策、法制和形势、前途教育,促其思想转化,消防顾虑,认罪服法,保障侦查、预审、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管理羁押看管对象的生活和卫生。

⒉祁东县拘留所       

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对被治安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员参加适当的生产劳动;负责被置留人员的管教工作,防止其逃跑、行凶、哄闹和发生其他危害安全的行为;负责被拘留、留置人员生活管理和卫生防疫工作。

3.祁东县强制隔离戒毒所

依法依规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实行依法、严格、文明、科学管理,开展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负责管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生活、卫生和防病治病工作。负责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文化教育,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动员社会力量进行帮教。

   4.祁东县森林公安局(加挂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森林公安局主要职责

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掌握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开展对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掌握全县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犯罪信息和规律,拟定预防、打击对策; 组织、指导、协调全县食品药品和环境领域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参与区域性的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侦办上级领导交办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和环境案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行政监管及联合执法。

(二)派出机构

根据公安工作集中统一管理的要求,祁东县公安局设  永昌、洪桥、玉合、白鹤、粮市、河洲、归阳、鸟江、金桥、过水坪、双桥、灵官、风石堰、白地市、马杜桥、黄土铺、石亭子、官家嘴、步云挢、砖塘、蒋家桥、太和堂、城连墟、凤歧坪、四名山25个派出所,机构级别均为副科级。

25个派出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辖区治安管理及110接处警工作,维护辖区的社会稳定;负责辖区人口管理和情报信息工作;负责辖区巡逻防控和社区警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指导工作;负责辖区内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控指导工作;负责辖区的消防管理工作;通过日常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发现违法犯罪线索,查破一般刑事案件,保护犯罪现场,并协助侦查部门的案件侦查工作;负责保护区内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

五、附则

本规定由祁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祁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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