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习
《湖南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十个严禁”规定》的
通 知
各党支部(总支):
近日,省厅党委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容制定了《湖南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十个严禁”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十个严禁”是深化政治建警的重要内容,经县局党委研究决定,要求各党支部(总支)在10月12日之前认真组织民警、文职、协辅警学习《湖南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十个严禁”规定》。
各支部(总支)将此次专题学习作为10月份的“主题党日”活动,请按要求作好学习记录、留存影像资料。
中共祁东县公安局委员会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