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县政府工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高新区 >>工作机构>>机构信息

祁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简介

来源:自发     发布时间:2024-01-12 11:06

机构名称:祁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负责人:刘启明

办公地址:祁东县归阳镇归阳片区内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季)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联系电话:0734-6314667

电子邮箱:4020672@.com

邮政编码:421600



祁东高新技术产业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机构信息

      

    一、主要职责:

    祁东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关于开发区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授权(委托)履行组织领导、发展规划、区域开发、产业发展、投资促进、协调服务等职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要求,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加快推进“三强一化”建设。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开发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

    (二)负责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祁东经开区重大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三)按照祁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及相关权限,负责统筹建设发展空间布局。负责拟订祁东经开区发展规划、产业布局、产业政策、项目准入标准等重要事项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祁东高新区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祁东经开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重大项目等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五)负责祁东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权限依法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履行行政审批服务职责。负责构建祁东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协助企业做好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

    (六)负责祁东高新区的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和服务,开展有关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政策研究,构建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指导区内企业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国际化。

    (七)负责祁东高新区党的建设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八)根据有关要求和职责分工,承担祁东高新区综合管理、统计、审计、信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资产管理及财务管理等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承担祁东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文电、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法制、督查督办、绩效考核、信访维稳、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祁东经开区党的建设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党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拟订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和服务;负责区内统战工作;负责区内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2)财政局

负责编制祁东高新区年度财政预决算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务会计、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拟订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权限负责区内地方金融管理工作。

(3)产业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管局)

负责统筹祁东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产业政策、项目准入标准等事项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产业发展目录,拟订产业扶持政策;负责科技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科技型企业培育等;负责区内经济运行监测和经济指标统计分析等工作。按权限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4)经济合作局

负责拟订祁东高新区招商引资政策及工作计划,开展对外经济交流合作;负责招商信息收集、投资项目洽谈和项目引进落地工作;负责招商形象宣传推广和招商活动的策划、组织并实施;负责全区内、外资金和项目引进工作;按规定办理外资、外贸、外经和高新技术合作涉及的相关外事侨务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权限依法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履行行政审批服务职责。

(5)开发建设局

负责拟订祁东高新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编制祁东经开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重要专项规划;承担区内建设工程的计划、评估论证、预决算;负责组织开发建设,参与编制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推进的统筹调度和督查督办;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实施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协调推进项目拆迁、安置和相关服务工作。

6)归阳片区管理办公室

负责归阳片区的日常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片区内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办祁东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7)祁东云鹤循环经济产业事务中心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发展高新区产业的政策规定,实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制定云鹤循环经济产业事务中心经济管理的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云鹤循环经济产业总体发展规划和经济发展计划。

(三)根据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云鹤循环经济产业项目的入园审核工作。

(四)负责实施云鹤循环经济产业各项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设施建设。

(五)负责云鹤片区的征拆安置、用地报批等相关工作。

(六)负责落实云鹤循环经济产业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

负责循环经济产业招商引资及入园项目的考察、论证和审核工作,负责企业协调服务工作。

(七)负责云鹤循环经济产业事务中心信访和社会稳定工作,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矛盾纠纷。

(八)负责督促和引导企业安全生产、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并维护和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九)协助和指导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申请专利、孵化、上市等工作。

(十)承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