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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三年森林公安工作总结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26 09:59

O一三年森林公安工作总结

祁东县森林公安局

(2013年11月1日)

我县森林公安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林业、公安等部门的关心支持和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保护森林资源这一工作主线,绐终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林”,持续开展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为建设“和谐祁东、绿色祁东”充分发挥了森林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全年共出动警力182人次,办理各类森林案件20起,其中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0起;侦破森林刑事案件10起,包括滥伐林木案2起,森林失火案7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1起;刑拘9人,逮捕6人,移诉1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五十余万元。综合一年来的情况,我们主要围绕以下几点来开展工作: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契机,不断推进队伍正规化、规范化建设

为适应新时期下森林公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我们对自己提出了“更高、更新、更严”的要求。

一是抓政治思想工作,大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养。今年县委、县政府为了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心,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决定从4月10日起为期半年,开展万名干部下乡进村入户的“三位一体”联村活动。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精神,由局长唐国荣亲自带队,派出6名干警下村包点,其中局长唐国荣包点管家嘴镇草原冲村,政委王健包点太和堂镇天心村, 每名干警包点一个不同村子,对村里的困难户进行摸底,情况清楚后,我局按困难程度进行了慰问,对问题进行一一解决,对不能解决的报告县政府帮助解决。这次活动中,我局干警为帮助困难群众,个人捐款3600元,单位捐款2万元。通过活动提高了干警们的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巩固了“执法为民”思想,增强了执法能力和职业素养。

二是以轮岗培训为契机,全面提升民警的整体素质。我们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对民警进行严格教育、严格管理。我们在队伍中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组织干警们集中学习了《公务员法》、《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工作的决定》、《刑法》、新《刑诉法》、《森林法》等专业法律知识和基本业务知识,使全体干警的法律素质有了很大提升。8月3日上午8点,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响应公安部民警“健步走”活动的号召,在县鼎山公园组织了“增强民警体质,建设绿色祁东”为主题的健步走活动,全体森林公安民警都积极参与了这次活动。活动由鼎山公园大门开始到红旗水库大坝,然后再原路返回,总里程为10公里。这次活动请县电视台做了全程报道,为进一步提高民警体能素质起了积极作用。              

三是加强队伍管理,树立森林公安好的形象。根据省市文件精神,自2013年3月起,为有效推进森林公安队伍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我局开展了“内务规范管理”活动,努力将自身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森林防火和森林公安队伍,更好地为生态建设和现代林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和坚强保障。并且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公务用枪管理规定的会议精神,我们将所有枪支都存放到地方公安的枪库中集中保管,并制订了严格的枪支领用制度。年初年底我局分别召开全体干警会议和家属座谈会,传达公安部“五条严禁”和省委政法委“六条严禁”,所有干警向局长政委递交了严守五条禁令等责任状。我们还制订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民警们在工作中有章可循。通过管理,使全体干警都能以一个崭新的面貌为林业发展服务。

二、以文明、规范执法为理念,严厉打击各类涉林犯罪活动

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是我们森林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我们今年共破获森林刑事案件10起,刑拘9人,逮捕6人,移诉10人;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8起,行政处罚22人/次,为全县林业经济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是积极开展专项行动,打击野生动物犯罪行为。根据省森林公安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蔓延的势头,保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根据省森林公安局《关于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湘森公[2013]34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从4月2日起至4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代号“天网行动”。这次行动根据安排部署,我局联合林业局执法队、森保股、林业站于4月3日—20日,对全县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现象严重的重点区域和场所,以及获得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等各类行政许可的项目和企业加强清查整顿。行动中,共出动人员62人次,警力25人次;清理整顿小店小摊12个,销售企业2家;收缴青蛙200多只,并全部放生。8月26日,根据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林公明发[2013]62号)、湖南省森林公安局(湘森公[2013]8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决定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再次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行动开展中,我局结合林业部门候鸟保护“百日专项行动”,出动警力50人次,联合工商、林业野保等部门对全县集贸市场、鸟类销售点进行了清查。10月29日,我们与市森林公安局一起捣毁了一家网络销售野生动物据点,缴获一级保护动物6只,二级保护动物9只,此案正在侦查当中。

二是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森林火灾犯罪。今年下半年,气温持续干燥闷热,森林防火形势日趋严峻,为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率,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机关保驾护航作用,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依法严厉打击火灾犯罪行为,在全县范围内努力做到“以案说法,查处一案,教育一方”的管理格局。全年我们共办理森林火灾刑事案件7起,行政案件 2起。火灾案件要求查处迅速,所以我们特别注重部门配合,接警后,马上与当地派出所、林业站联系,以最快的速度出警,为侦破案件提供最快、最好的线索依据,目前我们已联合办案 4起。

三是严惩非法占用林地犯罪,维护县域经济正规化发展。10月1日,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我局受理了县公安局鸟江派出所移送的鸟江镇冲岭村采矿场非法占用林地案,随即展开调查。经查证,鸟江镇冲岭村采矿场从2011年开始非法开采,2012年8月被我局作行政处罚,并对矿区进行查封,禁止开采。后嫌疑人陈智新不听劝阻,死灰复燃,继续开采。县国土局、公安局先后对其制止不力的情况下,我局将此案立案查处,并对犯罪嫌疑人陈智新采取了逮捕措施。

四是规范执法程序,加强办案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省局要求,按照市森林公安局3月6日下发的《关于办理渉林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案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已完全实行了执法办案网上流转。为确保办案需要,今年配备了公安网专用电脑4台,高拍仪1台。

五是落实规章制度,确保执法公平公正。我们根据省森林公安局《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办法》制订了执法责任制,并完善了执法质量监督机制,建立了完整的监督网络即民警与民警之间的监督、领导对民警的监督、民警家属对民警的监督、社会各界对民警的监督。对民警主观上故意不履行职责或者徇私枉法、玩忽职守导致执法不作为的问题,严肃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从而确保了全年办理的案件中,无一起冤假错案,队伍中也没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

三、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大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防火工作是全县工作的重点,更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森林火灾作为森林资源的最大的敌人,要控制它,我们就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

首先是做好森林防火的基础工作;一是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工作。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县委雷书记、县政府杨县长及县里分管领导王湘怀副书记、彭建元副县长就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先后组织召开了由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分管领导及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全县春季和秋冬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对森林防火抓基层打基础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县林业局组织召开了乡镇林业站站长会议,各乡镇也组织召开了村组干部会议,专题安排了森林防火工作。二是加强森林防火指挥部机构建设。县乡两级建立了强有力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照上半年徐明华副省长要求各县市区防火办配3-5人抓防火业务建设的要求,县防火办配备了专职人员5人,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了县财政预算。三是由县政府和林业局在3月和9月组织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活动,如县和乡镇政府领导采取发表电视讲话,县林业局出动宣传车2台到各乡镇巡回宣传20天,县政府印发《森林防火通告》,书写永久性标语和树立防火标志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在国道、省道、县乡道公路两侧,进山路口,成片生态林区以及火灾多发地段等重点部位新增设了100面森林防火永久性宣传牌。林业部门工作人员手机彩铃设为森林防火宣传铃声。四是严控野外用火;9月,县政府下发了“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10月,县政府再次发布《通告》,严控火源,并加大了处罚力度。五是加强防范体系建设;全县落实了村级森林防火信息员868名,负责管辖区内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和监视报告火情、制止野外用火行为及协助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人员经费按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纳入了乡镇转移支付中列支。

就是强化工作职责。一是建立县、乡两级森林防火包片包点责任制。建立了县级领导、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乡镇领导、乡镇干部、村干部包片、包村、包山头责任制,划定责任区,明确职责。我局与乡镇林业站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实行局领导分片负责制,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包村责任制。二是强化森林防火信息员职责。各乡镇与森林防火信息员签订了森林防火巡山责任状,强化了工作职责。三是强化火灾控制和扑救责任。县委、县政府出台了《祁东县森林防火抓基层打基础工作若干意见》,明文规定各乡镇的国家生态公益林、退耕还林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不得超过0.5‰,其实林地不得超过1‰;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后应立即组织扑救,明火延烧1小时未扑灭的,乡镇主管领导或挂片领导应赶赴火场组织扑救;明火延烧2小时未扑灭的,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迅速组织队伍赶赴现场组织扑救;明火延烧4小时未扑灭,或大面积生态公益林区内发生森林火灾,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亲赴现场指挥扑救。四是纳入重点工作考核。县委、县政府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了重点工作考核,把这项工作的好坏作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五是严格执行《祁东县森林防火问责暂行办法》。近段时间,县防火办认真核查上半年森林防火不力人员和森林火灾林地类型,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中,工作不力或失职的人员,县委、县政府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属国家生态公益林过火的,将扣发当年补助,属退耕还林过火的,扣发当年50%的补助,所扣发的补助用于补贴乡镇防火经费。

三是提高科学扑火能力今年,我们要求各工程项目营造了防火林带1000余亩,并在主要林区修整了100公里的防火道。各乡镇相继成立了20-30人的扑火队,随时待命。9月,由林业局分管副局长张百齐防火办主任谭方红应急分队队员和各乡镇专业扑火队骨干进行了专业培训,将内容全面的《祁东县森林防火实用手册》人手一册发放到位。并当场演试了风力灭火机、对讲机、二号工具、卫星定位仪等防火设备的使用方法,以提高他们扑火中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对设备的熟练掌握能力。

四是加大对火灾案件的打击力度,震慑失火犯罪分子;今年我们共破获森林火灾案件7 起,都依法追究了肇事者相关责任。县法院还印制了前五年的火灾肇事者宣判布告9000份,发放全县各个村组、居委会、公共场所、市场等,人民群众拍手叫好,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这些措施的落实到位,使我县的森林防火工作走向安全化、科学化。

总之,我们今年的工作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发扬成绩、改进不足、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使森林公安工作更上新台阶,为创建“平安祁东”、“和谐祁东”、“绿色祁东”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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