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
确保我市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打赢打好我市脱
贫攻坚收官之战,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全面开展脱贫
质量“回头看”切实加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湘扶发〔2020〕
4 号)及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衡阳市进一步强化“三落实”
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实施意见》(衡扶发
〔2020〕1 号)、《衡阳市 2020 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验收实施
方案》(衡扶领发〔2020〕2 号)文件精神,市扶贫开发领导
小组决定 6 月中下旬对全市脱贫质量“回头看”的问题排查
和整改情况,未脱贫户“一超过、两不愁、3+1 保障”达标
情况以及已出列村和已脱贫户脱贫成效巩固提升情况进行
县际交叉检查验收。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验收对象
《衡阳市 2020 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验收实施方案》(衡
扶领发〔2020〕2 号)确定的全市有脱贫任务且贫困人口超
过 50 人的 173 个乡镇(街道),其中 A 类乡镇(街道)24 个、
B 类乡镇(街道)112 个、C 类乡镇(街道)37 个。
(见附件 1)
二、检查验收方式
采取县际实地交叉检查验收的方式进行,总分为 100 分。
1本次验收的结果纳入 2020 年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脱贫
攻坚工作年度考核,占比年度考核总分 45%。
三、实地检查验收
(一)实地检查验收时间
2020 年 6 月 15 日-6 月 24 日,中间不休息。6 月 12 日,
组织召开检查验收动员(培训)会议,全体检查验收组成员
和督导协调员参加,主要就交叉检查验收工作的安排、内容、
方式和要求等进行培训。
(二)实地检查验收内容
1.减贫任务预计完成情况(6 分)。检查验收 2020 年度预
脱贫贫困人口预计人均可支配收入、住房安全、基本医疗、
义务教育和安全饮水是否能达到脱贫标准。
2.精准识别和退出(6 分)。检查验收贫困户、非贫困户
“一超过、两不愁、3+1 保障”达标情况,是否存在贫困人
口漏评、错退等问题。
3.精准帮扶(9 分)。检查验收驻村帮扶工作队全覆盖和
帮扶工作成效,结对帮扶全覆盖、结对帮扶工作成效和结对
帮扶责任人参与“自查自纠”和脱贫质量“回头看”工作情
况,群众满意度。
4.政策落实情况(55 分)。检查验收农村危房改造、教育
扶贫、健康扶贫、安全饮水、生态补偿、产业扶贫、金融扶贫、
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贫、社会保障等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5.脱贫质量“回头看”工作情况(16 分)。检查验收脱贫
质量“回头看”工作安排部署、问题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情况。
26.贫困村出列复核情况(4 分)。检查验收贫困村巩固提
升情况,主要核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完善情况,村集体经
济收益情况,落实“四不摘”要求情况等。
7.涉贫信访舆情处置情况(4 分)。检查验收重复信访舆
情和越级信访处置情况,由市扶贫办综合科提供计分依据,
不列入实地检查验收指标。
8.加分项。检查验收扶贫车间建设及其吸纳贫困劳动力
就业情况。
(见附件 2)
(三)实地检查验收组织实施
此次检查验收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牵头,成立检查验收
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廖健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杨龙金任
常务副组长,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王东文、市委副秘书长王湘淮、
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屈会荣、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陈国辉、市扶
贫办主任陈辉芝任副组长。实地检查验收实行县市区交叉检查
验收,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分组安排。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
况确定。
2.人员安排。共组建 12 支检查验收组,12 个县市区各组
建 1 支(“两区一园”分别搭配到省考核划定区域:即高新区
搭配到蒸湘区,松木经开区搭配到石鼓区,白沙洲工业园搭配
到珠晖区),同时抽调市直行业扶贫部门业务骨干参加。督导
协调员由市脱贫攻坚检查验收领导小组统一派出,其职责主要
是:监督检查验收组和被检查验收县市区(园区)严格遵守相
3关纪律规定,掌握检查验收工作动态、把握相关政策、对疑似
问题提出建议,做好协调衔接工作。
(见附件 3)
3.样本点抽取
样本村抽取。每个被检查验收的乡镇(街道)抽取 2 个
村进行验收,贫困村、非贫困村各 1 个(如无贫困村,则抽
取 2 个非贫困村,其中包含 1 个贫困人口 100 人以上非贫困
村),样本村原则上优先抽取位置相对偏远、贫困户相对较多、
本年度脱贫任务较重的村,由市扶贫办综合各方面的情况,
抽好后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密封。各交叉检查验收组根据
工作安排,在进村入户调查出发前 1 小时,由检查验收组组
长、小组长、督导协调员及相关组员共同开启当天检查验收
的样本村名单。
样本户抽取。每个村抽取 12 户农户,其中贫困户抽取 8
户(未脱贫户 4 户,不足 4 户的全部抽取),其他重点对象(建
档立卡以外的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重残户、重病户、边
缘户)共抽取 4 户。抽查户中应有兜底保障、安全饮水、易地
搬迁和危房改造对象。
(四)实地检查验收工作要求
1.资料准备。一是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需要
在 6 月 15 日前准备好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年度减贫计
划。二是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驻村帮扶工作队要根据
检查验收细则提前整理好相关资料。
2.协调联络。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此项
4工作,进行专门调度,迅速将脱贫质量“回头看”县际交叉检
查验收方案及通知等文件下发至各乡镇(街道),督促各乡镇
(街道)提前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各检查验收组联络员要提前
和相关县市区进行衔接,由相关县市区安排 1-2 名工作人员负
责与乡镇的联络工作,并确定具体检查验收行程和时间。
3.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组进驻县市区后,应迅速向县市
区获取检查验收所需的一切资料。检查验收过程中,每完成
一个乡镇(街道)的检查验收任务,当天必须汇总情况,梳
理问题清单,根据问题清单计好分,问题清单连同计分情况
由组长指定专人保管。检查验收任务全部完成以后,检查验
收组梳理出该县市区的总问题清单,并向县市区及乡镇反
馈,对疑似的问题,允许被检查验收单位提供佐证材料;计
分结果严格保密,由检查验收组将计分结果及问题清单密
封,交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4.纪律要求。此次检查验收实行组长负责制,各检查验
收组组长对检查验收得分、具体扣分项目负总责,不搞平衡、
不搞通融,严禁隐瞒包庇、弄虚作假。要采取减少陪同、不打
招呼、直接看现场的形式开展检查验收。要切实遵守中央八项
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各乡镇(街道)及所辖
行政村要自觉配合实地检查验收组开展工作,不得干扰实地检
查验收工作。凡本次检查验收的样本村和样本户,市检查验收
组未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被而上级督查、暗访或调研
发现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凡本次检查验收发现
的问题,检查验收组对问题描述不清楚或因对政策把握不准造
5成错误判断的,一律不作为问题;凡本次检查验收中出现违反
工作纪律、干扰实地检查验收工作的情况,一律按程序交有关
部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5.车辆及食宿安排。本次检查验收工作过程中的车辆和
食宿由受检单位负责安排,检查验收组成员按照规定交纳食
宿费,检查验收组成员的差旅费统一回本单位报销。
四、检查验收结果评定及运用
(一)结果评定。实地验收结束后,各验收组的验收计
分经签字后交由市扶贫办,市扶贫办汇总梳理问题清单,形
成检查验收情况报告,经办党组研究后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
组领导审定。
(二)结果运用
1.通报表彰先进。对于检查验收成绩在前 20 名的乡镇
(街道)(其中一类乡镇 5 个、二类乡镇 10 个、三类乡镇 5
个),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特别突出的扶贫一线党员干
部纳入全市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
2.给予资金奖励。对于检查验收成绩在前20名的乡镇(街
道),按照每个乡镇(街道)20 万元的标准奖励工作经费。
3.与约谈问责挂钩。对于工作落实不力,检查验收成绩
排名靠后的 20 个乡镇(街道)(其中一类乡镇 5 个、二类乡
镇 10 个、三类乡镇 5 个),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和联系该乡
镇(街道)的县级领导进行约谈,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
对履责不到位、敷衍塞责的县级行业扶贫部门主要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驻村后盾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乡村
6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结对帮扶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实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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