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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祁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加强"学习强国"学习的方案》的通知

来源:祁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1-06 17:23

祁市监通字〔20216



关于印发《祁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加强"学习强国"学习的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股(室),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现将《祁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学习强国"学习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祁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6



东县场监督管理局公室                202116日印

祁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加强"学习强国"学习的方案


为了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理论学习,提高个人素质,进一步推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应用,全面促进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经县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学习方案。

一、参学对象

本局全体在职在岗的干部职工(因患重病和2021年12月20日前到龄退休的干部职工可视本人情况自主参加)。

二、参学时间

从2020年12月21日起到2021年12月20日止。

三、奖惩措施

1、每人每天平均积分达35分以上,每月积分达1050分,奖励手机流量费50元/月(按整月计费)。

2、每人每年积分达12600分,在此基础上,每超过1分,奖励手机流量费0.1元,以此类推,最高奖励到4000分为止(即400元为止,按整数计算)。

3、设立个人一、二、三等奖。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从年度学习积分达12600分以上的人中评选前30名进行奖励。一等奖5名,每人奖励600元;二等奖10名,每人奖励400元;三等奖15名,每人奖励300元。总分相同的取并列名次。

4、县局各党支部,按各党支部党员人数平均分计算名次,第一名奖励1000元,第二名奖励800元,第三名奖励600元,作为党支部活动经费使用。

5、县局将参学人员积分情况纳入全年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积极参加学习且工作成绩突出的,可优先考虑评先评优;对全年学分未达到1050分的,原则上不得评先评优;对全年学分为0分的,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6、县局将对参学人员的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期通报。

7、2021年12月下旬进行学习积分汇总并评选。

四、其他说明

1、参学干部职工必须自觉坚持每天学习,自主完成每天的学习任务,不得请人代学,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利用电脑下载"学习强国"外挂软件违规刷分。一经发现,或被"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系统技术手段监测识别,将被封禁,所学积分清零,并按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2、如遇"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对学习积分规则有重大调整,则由县局党组视其情况另行研究出台补充规定。

如本方案与上级相关文件或规定有抵触的,则按上级相关文件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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