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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祁东县高科机动车辆检测中心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15 09:58

关于祁东县高科机动车辆检测

        中心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祁东县高科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祁东县高科机动车辆检测中心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文本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祁东县高科机动车辆检测中心工程位于祁东县洪桥镇曹西村。工程用地面积为26680平方米,其中损坏水保设施为2668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2500万元,计划建设工期9个月。  

二、同意《报告表》认定的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 26680平方米

   三、依法补报水土保持方案,对于防治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原则同意《报告表》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实施过程中还要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作业中要尽量减少对土壤和植被的破坏,并设置排水和沉沙系统,尽量做到减少水土流失。

   四、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投资估算。水土保持总投资45.52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4.0万元。

   五、建设单位在下阶段要重点做好以下水土保持工作:

    1、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本方案的相关工作,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定期向我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我局水土保持局的监督检查。

3、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六、在项目建设完工后,建设单位要按照水利部16号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工程投入运行前向我局申请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祁 东 县 水 务局

       2014 年3 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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