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正海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500头种猪自繁自养场(年出栏3.8万头生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6264672
联系地址:祁东县洪桥街道办沿江东路183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省正海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500头种猪自繁自养场(年出栏3.8万头生猪) |
建设地点 |
祁东县步云桥镇江东村三官4组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正海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8180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自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占地面积81374㎡,总建筑占地面积23060㎡,标准化猪舍 14栋(其中育肥舍10栋、怀孕猪舍1栋、分娩猪舍1栋、配种猪舍1栋及后备猪舍1栋),配套建设有机肥生产车间、办公综合楼、宿舍、仓库和消毒间等辅助工程,以及供水、供电、道路等公用工程和粪污处理设施、沼气利用等环保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必须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实施标准化施工,建设围挡,规范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运输建筑垃圾及砂石等散体建筑材料,应采用密闭运输车辆或采取篷覆式遮盖等措施,严禁发生抛、洒、滴、漏现象;施工废水主要为基坑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及车辆冲洗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并远离敏感区施工,同时采取适当隔音、消声措施,做到文明施工,避免施工扬尘、污水等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加强施工期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建筑垃圾,其中的钢筋可以回收利用,其它的混凝土块连同弃渣等均为无机物,全部用于回填低洼地带,生活垃圾经分类袋装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加强营运期废气的环境管理工作。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沼气、厨房油烟废气。猪舍及猪粪棚等恶臭通过 在猪舍周边喷洒除臭剂和在饲料中加入 EM 等添加剂降低恶臭产生,猪粪、池渣及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收集后运至发酵场进行条垛堆肥,有机肥生产车间采用彩瓦拱棚结构,堆肥条垛采用薄膜或彩条布覆盖发酵,同时对其进行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沼气经沼气发电设备燃烧后废气经 8m 高排气筒外排,可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中排放要求;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加强场区绿化,在养殖场的周围设隔离林,猪舍之间、道路两旁进行遮荫绿化、场区裸露地面上种植花草。 3、加强营运期废水的环境管理工作。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场区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采用“UASB(高效厌氧反应器——沼气 池)+两级 A/O”)处理后进入氧化塘储存作为农肥,小部分废水进入芬顿系统进一步深度处理后外排西南侧溪沟。 4、加强营运期噪声的环境管理工作。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将高噪声设备放置在房间内,对各设备采用隔声和减震等措施。 5、加强营运期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工作。猪舍猪粪采用干清粪工艺清除,项目污水处理装置会产生一定量的沼渣及污泥,产生的猪粪、沼渣及污泥作为堆肥;场区猪只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病死猪经填埋井处置,远期可送祁东县病死动物收集中心,再统一转运至衡南县禾和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猪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场区产生的废弃包装料在场内综合利用或外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6、本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待宰间周围100m范围,项目周边100m 范围内有 2 户居民点,属于本项目建设单位个人居住用房,项目运营后可作为项目劳保用品仓库;在此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7、本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为:SO2 ≤0.00004t/a; NOx:≤0.00129t/a;COD:1.1t/a;NH3-N:0.16t/a。 |
湖南省正海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500头种猪自繁自养场建设项目环评(报批).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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