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领湃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电池研究院及中试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6264672
联系地址:祁东县洪桥街道办迎宾路1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领湃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电池研究院及中试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归阳工业园金威路 |
建设单位 | 湖南领湃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中晟绿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6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8万元。项目在位于祁东县归阳工业园金威路租赁湖南领湃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1层厂房建设电池研究院及中试线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为8549.92m2,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项目建成后年产240000个方形铝壳电池。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必须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建材运输装卸、堆放、钻孔、切割等作业产生的扬尘,采取及时洒水,有效控制扬尘;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十点至翌日凌晨六点作业;装修废弃材料、废砂浆、废石料等建筑垃圾应尽量回收利用。 2、加强营运期废气的环境管理工作。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涂布烘干溶剂NMP挥发废气、注液有机废气、焊接烟尘及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投料粉尘经车间净化排风系统过滤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涂布烘干溶剂NMP挥发废气经NMP回收系统(二级冷凝)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标准限值要求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注液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和表6标准限值要求后,再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烟尘经车间净化排风系统过滤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配备低氮燃烧器,产生的废气经8m(DA003)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要求。 3、加强营运期废水的环境管理工作。项目主要为负极配料溶剂用水、冷却水、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锅炉软水制备废水及生活污水。负极配料溶剂用水经烘干工序后以水蒸汽的形式蒸发,不得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设备清洗废水采用沉淀池(1个,容积5m3)收集后加入絮凝剂进行沉淀,沉淀后的废水依托湖南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归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外排湘江;纯水制备浓水、锅炉软水制备废水作为清净下水经雨水管网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依托湖南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4、加强噪声的环境管理工作。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通过距离衰减,项目各场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5、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工作。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中转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电池、废包装纸箱及塑料包装袋)外卖给物资回收公司,污泥经厂区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废电解液、废无尘布、废活性炭、废极板、NMP回收液)采用密封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中转物经分类收集后由供货厂家回收利用,在厂区内暂存过程中需按危险废物暂存要求进行暂存;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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