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祁东县商务局
负 责 人:郝迪林
机构地址:祁东县永昌大道1号(县四大家机关大院)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
邮 编:421600
电 话:0734-6264541
祁东县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第一条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祁东县机构改革〉》文件,制定本规定。设立,为县人民政府工作。
第二条 祁东县商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祁东县商务局主要职责是:
县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商务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县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研究提出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的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协调全县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指导、协调全县各类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和加工贸易业务,指导对外贸易促进活动和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负责协调管理内外贸易科技发展和技术进出口,协调全县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出口市场的开拓和技术出品的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技术进出口工作。
(八)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牵头承担全县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牵头承担全县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指导全县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全县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指导省级、市级、县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参与商务部、省政府、市政府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以祁东县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易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招商引资等商务活动。
(十二)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指导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协调管理全县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等。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县对港、澳、台地区贸易和经贸合作活动,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
(十四)承担全县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十五)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包括商业贸易等)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市场服务中心以及商务系统流通企业的指导和综合协调。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一)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的职责分工。县发改局拟订县级储备粮棉糖等战略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牵头负责全县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县商务局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物流方式的发展,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划。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指导生产企业的物流外包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县交通运输局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物流发展的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县商务局为县药品流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研究拟订本县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负责本县药品流通企业的准入管理和药品流通监管,拟订药品流通过程中涉及质量与安全的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配合县商务局执行国家、省、市、县制定的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商务局负责全县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全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负责全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组织协调。
第四条 祁东县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商务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的日常政务;负责拟定和督促落实全局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局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负责拟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并督促落实;负责局机关文电、政务公开、机要档案、接待、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信访、维稳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网站建设。承担与商务工作相关的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年鉴、史志编撰工作。负责局重要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职称评审以及干部考核工作;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和单位的离退干部的管理及服务工作,开展对外交流合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和单位的离退干部的管理及服务工作。 负责局系统所属企业单位的改革、改制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局系统国有资产、国有资本的运营的指导和监督。
(二)对外经济合作贸易股
负责指导全县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组织协调本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各类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和加工贸易业务;指导和协调全县外经贸企业参加交易会、洽谈会的工作;指导、协调外贸企业进出口许可证的办理工作;指导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和外贸知名品牌培育工作;负责全县加工贸易、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科技兴贸工作;负责来料(进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项目合同的办理;负责全县加工贸易和进出口业务统计、分析及相关指标的数据上报工作。拟定全县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和组织全县服务外包工作和市场开拓促进活动。协调全县“国家外包服务示城市”有关工作。参与组织“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的认定和考核。
(三)市场运行建设股
负责指导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拟订市场体系标准,推进商品流通市场的标准化加深;拟订全县商品市场、商业网点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县重要商品市场、大型商业设施及建设项目的登记、听证和预审,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全县商品市场和商业基础建设工作;协调全县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相关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承担县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监测、分析工作,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的政策建议。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糖、边销茶等)的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监测分析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按照职责分工对酒类、茧丝绸流通进行管理。负责市场监测、茧丝绸等方面市场调节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处理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四)商贸流通秩序服务股
负责指导、管理全县服务贸易、流通产业的统计及促进工作;协调全县“服务贸易示范区”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美容美发、家政服务等)的行业管理;负责商品流通业行业管理,促进工贸结合、农贸结合、内外贸结合和产销对接;推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负责商业特许运营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建设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关服务体系。推进局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加工、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品牌建设和绿色流通发展,负责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和流通领域技能减排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拍卖、旧货流通等特许流通行业监督管理,承担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所属单位安全生产人员的业务培训。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负责建设和管理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平台;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全县商务领域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进商务领域“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追溯体系建设,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会同有关部门规范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负责直销管理及内资直销企业的选址、确认和上报。
(五)投资管理股
指导和管理全县吸引内外投资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受理和协调处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负责调度考核全县外资到位相关指标的数据上报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工作;承担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对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有关工作,负责承接产业转移项目调度、跟踪和服务工作。
(六)行政审批服务股(加挂政策法规股)
负责本单位对企业和个人办理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或审批;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与本单位承担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职能股室的沟通协调,并做到信息共享;负责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理性审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七)电子商务股
统筹全县电子商务工作,拟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运用,促进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系统。负责商务领域信息化建设的培训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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