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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湖南省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刘)

来源:湖南省人社厅     发布时间:2019-07-22 15:22

关于做好湖南省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 2019 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 2019 1 号)精神, 为做好我省 2019 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 20

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初级)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中级)      

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高级)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初级)

统计工作实务(中级)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 要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 要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 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二)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三)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四)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五)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六)获博士学位。

   三、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统计业务工作,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统计行业操守,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 均可申请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的考试:

   (一)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 2 年;

   (二)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 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 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 3 年;

   (三)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 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 4 年;

   (四)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 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 1 年。

三、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人社厅发〔 2019 71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 2019 26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 本次考试试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一)报名承诺。 已注册和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均须执行告知承诺制诚信报名参考。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 以及本考试相关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中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全面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2019 年度新报考人员需在 2019 年度国家规定考试日 2019 10 20 日(不含)前取得相应学历〕, 确认自己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时准确、完整、真实填报相关信息, 并由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信息核验核查。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个人身份、学历、专业、工作单位、相关工作年限等信息,在网上报名时, 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进行核验,试行期间信息核验结果区分两类情况。

   1.核验通过。 此类人员考试成绩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如无其他异常情况, 原则上不再进行人工核查。考试机构依据考试报名属地化管理的具体要求, 可利用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

   2.无法核验及核验不通过。 此类人员按网上报名程序指示完成报名,试行期间实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在指定的时间地点, 按照考后人工核查要求(附件 1 )参加考后资格审核。

   (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此类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单位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在报名期间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报名。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 参加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对报考行为实施全程监督管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接受社会监督。对所有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凡有举报的,一一核实、彻查到底。 同时,采取一定方式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复核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上传资料长期保存, 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 经核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 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

   (五)严格失信惩戒。 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成绩证明)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1 号)处理。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 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 失信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失信应试人员信息将视情况向社会公布或通报, 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个人诚信失信记录单》(附件 2 )放入个人档案,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详细规定和流程, 请认真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 www.cpta.com.cn )及湖南省人事考试网( http://www.hunanpea.com )相关专栏的介绍。

   由于此项考试试行报考告知承诺制, 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各级人事考试网站发布的信息。

四、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一)人员范围。 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参考人员,存在以下情况的需进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1. 凡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验或核验不通过的;

   2.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

   4.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现场人工核查的。

   (二)时间及要求。 考试成绩公布后,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需接受考后现场人工核查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 名单公布后 30 天内, 需接受现场人工核查人员根据“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属地原则, 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市州资格审核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或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人工核查的人员, 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经核查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 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 2019 7 22 9:00 7 30 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 http://www.hunanpea.com ), 点击“网上报名”中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按照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注册报考。

   (一)网上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 在注册上传照片前,请在湖南人事考试网( http://www.hunanpea.com )或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 )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 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将直接制作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准考证、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上,请务必上传本人近期的清晰正面白底免冠证件照片( 2019 年之前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 无需更换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风景照截图。 在注册提交 24 小时后 , 且在线核验通过的, 报考人员再登录网报系统,在阅读《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后, 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 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并按属地原则选择资格复核的市州。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 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经 24 小时后, 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报名事项和步骤同上)。

   3.在填完相关信息后, 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4.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 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 在未确认缴费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一旦缴费, 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网上缴费时, 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 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 2019 7 31 17:30 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报名。

   5.缴费成功后, 请点击“报名完成”,一旦缴费成功, 系统将不予退费。并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 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 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二)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1.由于提交在线核验, 需经 24 小时后才能再登陆报名系统报名, 提醒报考人员要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2.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选错报考信息、未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 造成参加考试、试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复核、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 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湖南省人事考试院或市州相关部门电话进行咨询。 ( 见附件 3)

、考试方式

   (一) 2019 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共设 5 个科目, 其中《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和《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为初级考试科目;《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和《统计工作实务》两个科目为中级考试科目;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一个科目为高级考试科目。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考试形式。

   (二) 2019 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 2018 年度考试大纲。 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 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填写本人联系电话。

   (四)应试人员应试时, 只准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 2B 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 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 一律按违纪处理。

   (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 供应试人员索取,考后回收。 考试结束后,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交卷签字”栏签名。

   (六)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 2005 168 号)的规定, 客观题成绩除零分、缺考、违纪外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成绩复查申请需在考试成绩公布 30 天内凭身份证原件或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地市的人事考试机构提交, 逾期不再受理。

   (七)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 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 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其他

   (一)考场设置

   2019年度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9 10 14 9:00 10 19 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 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 使用 A4 纸打印 ) 逾期未打印,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 2016 1 号)和《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 2012 101 号)的规定, 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 65 元(含上缴全国统计考办 15 元), 中级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 63 元(含上缴全国统计考办 13 元)的标准收取考务费。 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 50 元的标准收取考务费。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需要领取发票的考生, 请在缴费成功后一个月内,到所属市州人事考试部门登记 , 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要求说明

    2.《个人诚信失信记录单》

    3.咨询电话及网站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 7 16


附件 1

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要求说明

   一、为方便报考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核, 强化用人单位初审权和主体责任,由用人单位初审时查验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业经历等真伪, 各级资格审核部门重点核查用人单位的初审查验结果,原则上不再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二、现场人工核查只须提供用人单位初审查验结果材料, 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从业经历及查验结果等复印件各 1 份。 用人单位查验合格后,查验人在所有复印件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交资格审核部门备案留存。

   三、用人单位查验学历时, 应重点把握以下要求:

   (一)报考人员需在本类别(专业)首次考试前获得国家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 2019 年度新报考人员需在 2019 年度国家规定的考试日 2019 10 20 日(不含)前取得相应学历 ( 以毕业证书为准 )

   (二)持教育部门学历的, 用人单位需查验:

   1. 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大专(含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用人单位查验在学信网( www.chsi.com.cn )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2 年以前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以及 2002 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用人单位需查验在学信网免费申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

   2.2005年 6 月及以后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 用人单位查验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 http://zcc.hnedu.cn/zzfind/ )认证结果。 2005 6 月前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 用人单位需查验省教育厅开具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特别提醒: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 20 个工作日), 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联系地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 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 37 ) 联系电话: 0731-82816660 0731-82816670

   (三)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 用人单位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 http://www.cscse.edu.cn )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四)持党校学历的, 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官方网站毕业证书查询页面,网上无法查询的党校学历用人单位需查验党校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五)持技校学历的, 用人单位初审需查验:

   1.2005年至 2013 年取得的技工院校毕业证书, 用人单位查验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办事大厅的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 http://222.240.173.83/hunanweb/guide/GuideAction!guideInfo.action?work_item_id=156&work_sub=1) 认定结果;    

   2.2015年以后取得的技工院校毕业证书, 用人单位查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 http://www.jxzs.mohrss.gov.cn/ )认定结果;

   3.其他年度毕业的, 用人单位需查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定结果。

   (六)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 用人单位需查验非全日制之前取得的全日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附件 2

个人诚信失信记录单

姓名

 

身份

证号

 

照片

性别

 

出生

年月

       

出生地

 

现工作单位及岗位

 

参加考试名称

 

参加考试年度

   

考试违纪违规

行为描述

   

违纪违规行为确认部门意见

      人:                      (公章)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处理意见

      人:

                                (公章)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附件 3

  咨询电话及网站

市州

资格审核部门电话

考试部门咨询电话

网址

长沙

0731-84907978

0731-84413618

http://www.cshrss.gov.cn/xxgk/zfxxgkml/tzgg/

株洲

0731-28681071

0731-28813393

http://www.zzrsks.gov.cn/

湘潭

0731-58524342

0731-58568994

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cmsczportal/

衡阳

0734-2896683

0734-2826112

http://rsj.hengyang.gov.cn/

邵阳

0739-5026032

0739-5324935

http://rsj.shaoyang.gov.cn

岳阳

0730-8882339

0730-8882303

http://rsj.yueyang.gov.cn

常德

0736-7893116

0736-7893126

http://www.cdrsks.cn/

张家界

0744-8230153

0744-8230135

http://ks.zjj.gov.cn/

益阳

0737-4222644

0737-4226090

http://www.yiyang.gov.cn/rsj/index.htm

娄底

0738-8216030

0738-8312396

http://rsj.hnloudi.gov.cn/

郴州

0735-2871244

0735-2871247

http://www.rsks.czs.gov.cn/

永州

0746-8323746

0746-8329607

http://www.8329607.com

怀化

0745-2714698

0745-2390286

www.hhrsks.com

湘西

0743-8222653

0743-8222104

http://rsj.xxz.gov.cn/

省直

0731-84900075

0731-84688383

http://www.hunanpe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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