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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湘经普办〔2018〕4号
湖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数据处理环境软硬件设备配备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环境软硬件设备配备工作的通知》(国统办数管函〔2018〕108号)精神,为科学、高效、安全地组织湖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四经普”)数据处理工作,现就数据处理环境软硬件设备配备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市州、县市区统计局要为普查综合试点、单位清查、普查登记、资料开发等普查业务工作各环节提供信息化支撑。
各地应加强规划,统筹市州、县市区和乡级数据处理工作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以集约、高效为原则,做好数据处理准备工作,保障四经普数据处理工作的安全。
二、设备配备和环境要求
(一)做好手持移动终端(PAD)的配备工作。配备原则为150家以下普查单位(个体经营户)配备1台手持移动终端,同时统筹配备手持移动终端的无线流量卡。
(二)做好系统环境建设工作。配备必要的网络和安全设备,根据工作需要购买专业的网络和安全运维服务,保证四经普数据处理系统的运行。
(三)为数据检查及系统保障人员配备便携式计算机,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四)做好安全设备配备工作,落实等级保护二级要求,确保四经普数据处理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
(五)做好市州、县市区设备配备工作。市州、县市区应配备PC服务器,台式机和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大容量移动硬盘和客服端安全管理系统、防病毒系统,满足四经普方案对于经普数据采集、录入、审核改错、汇总工作的要求。
(六)做好乡镇街道设备配备工作。乡镇街道应配备台式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大容量移动硬盘和防病毒系统,满足四经普方案对于经普数据集中采集、录入、审核改错、汇总工作的要求。
附件:普查数据处理设备参数要求
湖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
附件
普查数据处理设备参数要求
序号 | 设备类型 | 参考配置 |
1 |
PAD |
CPU处理器:ARM 架构,核心≥八核 (64位); 最低主频:至少有4核(含)单核最低主频≥1.2GHZ; 支持全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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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器 |
CPU:2*E5-2660V3(10核 2.6Ghz)、内存256GB、系统盘64G、SSD缓存盘240G、6*GE、双电源。6块数据盘1T的SATA硬盘; |
3 |
PC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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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7-6700/8GB DDR4/1TB/独显2G以上,正版操作系统。 |
湖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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