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管理办公室是隶属本级人民政府的综合职能机构,接受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业务上受县统计局的领导。其具体职责是:
一、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
二、按照“区域统计”要求,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基本统计资料;
三、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各有关单位、人员规范内部统计管理,建立健全统计(电子)台账、原始记录和统计档案制度,确保源头统计数据客观真实;
四、组织搞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联网直报工作;
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开展统计分析和专项调查,为乡镇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信息和决策依据;
六、对本行政区域内统计调查单位进行统计业务检查及工作指导,开展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七、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已进入规模以上、限额以上和资质等级以上范围的企业和各类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依法建立健全统计机构和统计工作制度,对其中规模以上、限额以上和资质等级以上企业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统计报表义务的,实行统计代理;
八、建立健全以统计管理办公室为核心,上联县市区统计局,下联村(居)委会、组、调查户、企事业单位,横联乡镇、各部门的基层统计信息网络,做到统一向下布置统计报表,统一搜集、整理、管理统计数据,统一审核上报和对外提供统计数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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