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牢固树立"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立足退役军人工作大局,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年通过祁东县人民政府党政门户网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5余条。其中,工作进展101条,法规文件39条,财政信息1条,通知公告30条,计划规划7条,人事信息9条,转发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38条。在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各类信息107余条。
(一)领导重视,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组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股室(中心、所)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党组会、局务会、领导小组会研究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狠抓落实,股室(中心、所)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公开程序不断规范。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我局制定《祁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制度》《祁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祁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祁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信息公开规章制度。信息公开坚持"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保密"四审"审核制度,严把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同时,我局还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局重点工作任务纳入了《2021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局属各股室(中心、所)的新闻宣传报道、网上舆论舆情收集、信息公开培训等都做了具体要求,细化工作指标,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工作实效。
(三)加强学习,能力素质不断提高。为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我局在安排具体负责同志积极参加由上级部门组织召开的各类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会议和培训的同时还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邀请单位业务骨干对退役军人普遍关注的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为退役军人悬挂光荣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等社会热点信息的公开内容、公开方式等进行了专业指导,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综合能力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3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及时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队伍能力建设,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增进公众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支持和认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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