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祁定点零售药店:
根据衡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申报湖南省医保“双通道”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和“双通道”管理责任医师的通知》精神,我县“双通道”定点药店的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申报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报名地点
“双通道”定点药店申报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2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祁东县医疗保障局医价股(208室)
二、“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申报条件
1、申报门店近2年内无医疗保障等相关行政处罚和医保违规查处记录,整体面积100平米以上,经营场所如为租赁,需提供3年以上的有效租赁合同;设立独立的医保谈判药品经营业务场所或专柜,医保谈判药品管理相关制度健全。
2、配备与经营服务相适应的计算机和网络系统,在满足药品“进、销、存”基本功能的同时,具备开展“一站式”结算的条件,能够满足药品管理和服务质量的要求。
3、注册到门店的执业药师两名以上,提供处方审核和调配、合理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全员缴纳社会保险。
4、“双通道”药店应具有独立的药品管理系统,满足药品“进、销、存"管理需要,做到药品流通可追溯,并能够与医保信息系统对接。
5、按要求配备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药店配备谈判药品品种不得低于30%(当前不得低于68个品种);药品销售价格不高于国家谈判医保支付价。
6、具有与经营冷链药品规模相适应的储存、配送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能实现药品陈列、储存、配送等环境温湿度实时有效检测和调控,保证药品质量。
7、满足对所售药品已实现电子追溯等条件。
三、提供的资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门店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及其《劳动合同》复印件;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3、国家谈判药品在营凭证或生产厂家销售授权书,在营药品名单及销售价格表。
4、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如:进销存系统截图。
5、冷链设施设备验证报告及校准记录。
6、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双通道”药品管理相关制度。
四、注意事项
1、“双通道”管理定点药店申报资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已经核实将取消申请资格,且两年内不接受申报。
2、县医保局将于2024年2月5日--7日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关于开展“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及责任医师申报工作的实施方案》(衡医保发【2023】10号)规定的双通道药店定点条件对申报的零售药店进行实地考核评分,考核合格且评分前8名的纳入拟新增定点公示范围。
祁东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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