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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27 00:00
湖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


  为规范贷审会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决策水平,有效防范贷款风险,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规则: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会)是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查的决策机构,对审批人既起支持作用,又起制约作用。各管理中心必须成立贷审会,实行民主决策。

  二、规范贷审会委员构成。贷审会委员由管理中心个贷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评审能力的人员组成,委员人数必须是单数,且不得少于5人。贷审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管理中心负责同志担任,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

  三、委员工作变动时,其审贷委员职务同时自动变更。

  四、贷审会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个贷审查的规章制度;

  (二)审议用于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楼盘、单位集资房及金额超过授权规定额度(各市州根据当地情况自行规定)的个人住房贷款;

  (三)监督和检查管理中心及管理部的信贷审查工作;

  (四)其他工作。

  五、贷审会下设办公室,作为贷审会的具体办事机构。贷审会办公室负责人由负责个货发放的部门负责人兼任。

  贷审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会议记录并按规定要求整理会议纪要;

  (二)负责提请召集贷审会会议;

  (三)保管贷审会资料。

  贷审会的资料须按照有关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规范,妥善保管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抽查。贷审会办公室负责人工作变动时,要办理工作移交手续,由移交人、监交人、接交人在书面交接材料上签字后存档。

  六、规范贷审会议事规则。

  (一)贷审会主要议题:

  (1)对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楼盘,提供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主要审议内容:

  ①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人资格的审查;

  ②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产负债、项目自筹资金和担保能力的审查;

  ③房地产开发公司近年经济及信誉状况的审查;

  ④开发楼盘的合法性、政策性的审查;

  ⑤贷款总额度及开发楼盘风险状况的审查;

  ⑥贷款抵押评估方案的审查。主要是:贷款抵押物的所有权、价值和抵押物处置可行性的审查;

  ⑦贷款效益预测及还贷计划和方式的审查;

  ⑧项目建设资料及手续完备性的审查。

  (2)对购买单位集资建房或定向商品房,提供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3)个人信誉好,家庭收入稳定,贷款金额超过授权规定额度的单笔贷款。

  (4)需要由贷审会审议的其他事项。

  (二)贷审会会议决议采取投票表决形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议须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三)贷审会召开的每次会议均要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经主持人签字后,报管理中心主任批准生效。

  七、规范贷审会议事程序。

  (一)调查人汇报有关调查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

  (二)贷审会委员对有关资料进行咨询和审议。

  (三)会议实行表决制作出审查结论。

  (四)将审查结论记录在案,由主任委员签署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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