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住建局车辆超限超载
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建设领域内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确保街道交通安全和公共设施完好。局党委研究决定开展为期一年左右的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集中综合治理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把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列入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抓手,坚持依法治超、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切实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逐步建立车辆超限超载治理长效机制,保护道路基础设施安全完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是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
二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
三是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
四是宣传先行和稳步推进相结合;
五是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相结合。
三、工作目标
(一)超限超载车辆生产源头治理明显加强,渣土运输必须符合相关规程,杜绝渣土运输车辆非法改装、拼装行为。
(二)渣土运输超限超载行为得到遏制,实现渣土装载源头监督管理制度化和常态化,超载源头监管明显加强。
(四)超限超载率明显下降.通过渣土装载源头管理以及运输过程治超执法,确保无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行驶,无未经许可的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超限货运车辆上路行驶。
(五)道路运输环境明显改善.道路设施得到有效保护,公路完好率、畅通率大幅度提高,交通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实现道路运输市场有序规范发展。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 年10 月15 日一10 月31 日)。在全系统内集中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宣传活动,围绕车辆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意义与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和相关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宣传工作,使车辆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家喻户晓,政策措施众所周知,从而形成强大舆论氛围。一要出动流动宣传车。环卫所派出2台流动宣传车、城管大队派出1台流动宣传车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方位宣传,流动车宣传天数不得少于15天。二要发放宣传资料。质监站要将公开信发放到每个施工工地,做到施工项目责任方、施工责任人、工地车辆司机人手一份,集中整治活动知晓率达到100%。三要制作宣传标语。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各制作5条以上宣传标语横幅和书写10条以上宣传标语,在醒目位置或重点区域予以悬挂张贴,其中局机关电子显示屏要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四要开展走访宣传。质监等相关单位走访重点单位或重点对象,召开座谈会宣传有关治超政策,并帮助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协调好企业的运输工作。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4 年11 月l 日一2015 年10 月31 日)
一是进行摸底排查工作。由环卫所、质监站加强对非法改装、拼装及非法加高货箱拦板、加钢板的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摸底排查,劝导车主严格按照《 衡阳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整改。摸底排查工作要在
二是组织开展渣土源头监管治理行动。质监站要抽调专人对城市规划区内在建土方开挖工地实行蹲点监督管理,要督促各施工单位也相应配备了一名现场渣土管理督查员。开展建筑作业围挡、渣土运输进出场地硬化、运输车辆轮胎冲洗、降尘以及运输时间线路、弃土场等方面进行专项整治,确保运输车辆出场干净。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在配载货物时要用遮布遮盖严实方能上路行驶,防止货物洒落引发安全事故。派驻工地的渣土管理监督员要对出入口冲洗情况、车辆载荷情况进行记录,晚上采取突击抽查方式予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与施工单位驻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沟通,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不允许施工。
三是坚决制止超载运输渣土车辆及其它货车等进出建筑工地行为。以质监站为主,严肃治理渣土超载出场或其它货车超载进出工地问题,实行车辆运输渣土、进出场地货车重量控制制度,超重的部分必须卸载,坚决防止超重车辆出入建筑工地。在集中治理期间非法超限运输3 次以上(含3 次)的车辆或驾驶人所属施工项目部,要实行黑名单制度。
四是组织开展道路执法,坚决消除职责范围内的道路行驶的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行为。以城管大队牵头,相关单位配合,组织上街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道路超载超限执法行动。县环卫所要牵头查处县城区域内非法超载运输渣土行为;县城管大队要牵头查处城市道路上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其它货物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理一起。要特别突出对渣土运输车辆擅自超载行为的查处,实行严查严管。要对超载超限运输车辆给予相应处罚,如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按照《祁东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追究相关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配合,对具有超载超限行为又拒绝配合处理的,要及时移送交警部门处置,情节严重的要向社会公开曝光。集中治理活动要全程录音录像,影像资料要长期保存。
五是坚决查处渣土消纳场接纳超载车辆卸货问题。城管大队要安排专人盯守周边渣土消纳场,严密监控渣土消纳场车辆卸货情况,对有超载卸货行为的,要及时予以制止,查清其运输线路、固定相关证据,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同时,要追根溯源,对属于源头控制不到位问题,要向集中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反映,以便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责任。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 年10 月21 日一12 月31 日)
各单位要建立超限超载工作台账,宣传工作、整治工作等各项工作要建立台账,形成影像资料留存,以全面反映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情况与成绩。各单位要在2015年10月底前做好工作总结,整理好相关资料,以迎接上级对治超工作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集中治理行动,是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路墓础设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从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高度,从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治超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把治超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务必抓出成效。
(二)明确责任要求。治超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制。住建部门作为参与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本系统治超监管的责任,组织开展建设领域渣土源头监管治理行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超载运输渣土车辆及其它超载货车等进出建筑工地。城管大队要组织开展道路执法,消除职责范围内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超载、渣土消纳场接纳超载车辆卸货问题。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大力支持,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治超工作.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扎实开展。
(三)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由局长为组长集中治理工作小组,城管、环卫(含渣土办)、质监等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每个单位抽调至少5名以上的精干人员参加,每季度配合县政府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同时,要保障治超经费,人员工资、外勤误餐补助和工作经费等各项经费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列支。
(四)严格依法治超。治超工作实行“七个一律”: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车辆所属单位、运输企业、驾驶员一律依法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未经许可一律不得上路行驶;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一律依法查扣;非法车辆改装窝点一律依法取缔;货物源头违规超限装载的一律停业整顿;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一律依法拘留;治超工作开展不力,治超行为违反规定的一律依纪问责。严格执行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按照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运输的通知》规定的标准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认定。
(五)严明工作纪律。治超工作要严格执行“五不准”和“十条禁令”,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禁乱收费、乱罚欲和只罚款不卸载等行为。加强对治超人员的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治超执法队伍廉政建设和治超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杜绝因治超行为不当引发道路“三乱”行为。
(六)建立长效机制。在集中治理的同时,要按照“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原则,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管理,建立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行政执法联动工作制度,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章立制,一是建立健全超限超载货运源头治理工作机制.引导货物源头企业依法配载,货运企业依法装载,督促货运源头单位建立依法配载或装载制度,按照规定配载,装载,计重,开票,阻止超限超载车辆上路。二是加强车辆源头管理.货运车辆注册登记和运输许可证发放要实行“谁许可,谁把关,谁发证,谁负责”制度。对不符合标准的货运车辆不得发放道路运输许可证。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治超工作,县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将对治超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纪和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失职读职行为进行查处,依照《祁东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县政府对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治超工作专项考核,对不重视治超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严重,治理效果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在集中治理期间,包庇纵容违法对象的,干扰治超工作的,要予以登记并曝光,同时按照《祁东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扎实履行职责,确保完成治超各项工作任务。坚决防止因治超工作责任不实、工作不力、措施不强影响绩效考核成绩甚至受到责任追究的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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