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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石堰镇关于加强易肇事肇祸人员管控方案

来源:祁东     发布时间:2016-11-01 10:18

风石堰镇关于加强易肇事肇祸人员  

管控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肇事肇祸人员的监护、治疗和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贯彻上级会议及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对易肇事肇祸人员的排查、救助、服务、管理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属地管理、底数摸清、处置有力、救助到位、依法管理”的原则,做到易肇事肇祸人员“有人管、不脱管、管得住、管得好”。  

  二、工作目标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对肇事肇祸人员救助服务与管理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形成以“预防为主、收治为先、及时处置、后续管理”的服务管理工作格局,提升我镇对肇事肇祸人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实现对肇事肇祸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有效预防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的工作目标。本文所指易肇事肇祸人员包括精神病人、吸毒人员、重症病人等。  

  三、领导高度重视,完善人员结构,落实目标责任

  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人的社会管理与救治服务属于社会公共服务范畴。本着对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风石堰镇党委政府对易肇事肇祸病人管控工作高度重视,将易肇事肇祸人员管理与救治服务作为当地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镇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为此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保障,成立了风石堰镇易肇事肇祸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王盛华同志任组长,政法委书记彭玮玮同志任副组长,派出所、综治办、财政所、社会事务办、残联等部门和各村民委员会主任为成员。  

  四、各部门职责

  (一)综治办:牵头组织民政、卫生、残联等相关部门和村开展对肇事肇祸人员的排查,制定排查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对肇事肇祸人员进行诊断和风险评估,制定管控方案。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镇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肇事肇祸人员收治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全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及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对辖区内发生的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案(事)件组织倒查。  

  (二)派出所:组织相关部门对治愈出院后的肇事肇祸人员进行跟踪管理。移送有暴力倾向或正在实施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病人到定点医院救治。对正在实施违法犯罪、对本人及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肇事肇祸人员,在保证其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的约束措施。  

  (三)财政所:负责落实肇事肇祸人员医疗救治经费。对无法查清原籍或外乡肇事肇祸人员发生的救治费用,审核拨付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四)社会事务办:负责协助派出所、卫生部门开展肇事肇祸人员的排查工作。收集、梳理福利机构和救助站收治的精神疾病患者相关信息及时通报。督促指导协助卫生部门开展走访、诊断和风险评估等工作。负责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精神病人予以相应的社会救助。协助做好流浪乞讨精神病人的救助工作。做好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病人的思想工作,动员其及时参保。  

  (五)残联:负责排查掌握本系统中肇事肇祸人员的底数,将基本信息及时通报综治办。开展肇事肇祸人员的社会防治康复工作。向符合残疾条件的肇事肇祸人员的监护人发放该病人的残疾人证件。  

  (六)村:协助派出所对本辖区内肇事肇祸人员进行排查,发现肇事肇祸人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肇事肇祸人员的危险性评估、随访管理、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本辖区内贫困肇事肇祸人员医疗、生活救助政策。  

  五、工作方法

  (一)持续排查,加强动态社会管理  

  以镇为单位,建立持续动态排查机制。通过入户走访、查阅资料、医院反馈等方式,全面排查、发现和掌握辖区内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建立台账进行登记造册。  

  (二)三级管送,严格交接  

  对排查出的易肇事肇祸重性病人实行镇、村、村民小组三级管送,实行动态无缝式管理。各村委会要按照病人管控方案,认真落实病人的社区管理工作,协调监护人及有关单位,及时送诊就医。各监护人要落实法律规定的监护责任,保证病人规范服药,密切关注病人的病情变化,做好病人居家康复工作。一旦发现病人病情变化及时报告镇、村委会,主动送诊就医。对疑似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人发生危害他人安全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派出所应当迅速有效处置,及时制止危害行为,并强制送诊治疗。对其中确需住院治疗的,本人没有能力办理住院手续的,由监护人办理住院手续;对监护人拒不办理的,由派出所通知患者所在单位、村委会办理住院手续;对于查找不到监护人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由镇社会事务办协调救助部门送往精神卫生机构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三)信息共享,严格保密  

  各相关部门要健全完善患者信息互通共享机制,认真做好病人发现的报告工作,定期通报排查发现和到院就诊的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人信息,做到信息互通共享。本着人文关怀的精神为患者提供服务,仅限于在本辖区提供服务时使用患者信息,并注意严格保密,严禁患者信息利用扩大化。开展患者走访时,要着便装,注意方式方法,避免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不便,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四)落实社区健康管理服务  

  统筹、整合辖区病人救治与救助的资源,妥善合理解决,保证每一例送返病人能都得到全程、有效地药物维持巩固治疗。重点做好病情不稳定患者的随访管理,增加随访次数,及时掌握病情变化。逐步成立由村委会干部、医务人员、民警、民政组成的居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帮助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协助符合条件的办理精神残疾证、低保证等,切实帮助患者及其家庭解决生活及治疗困难。  

    六、工作要求

村委会要随时掌握精神病人的动态,遇到突发事件,接到群众、监护人报告以后要迅速组织村干部、积极分子、病人亲属、乡村医生作为第一支处置力量赶到现场,疏散群众、保护现场(有伤员要及时救治)、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控制病人,同时将现场情况报告综治办和派出所;派出所值班民警、辅警作为第二支处置力量,对接到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警情后立即携带处置装备(钢叉、头盔、约束带等)赶到现场处置,同时通知卫生院有关人员赶到现场协助处置,处置人员在确保群众和自身安全情况下,根据现场情况控制该精神病人,并将处置情况报告党委、政府;如不构成案件则协助家属送医院治疗,并采集病人详细信息和照片资料,保证镇易肇事肇祸人员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鲜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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