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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过水坪镇委员会关于印发《过水坪镇2024年度村(社区)“两委”班子与村(社区)干部考核方案》的通知

来源:过水坪镇     发布时间:2025-01-20 15:57

过水坪镇2024年度村(社区)“两委”班子

与村(社区)干部考核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会议和省、市、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五个祁东目标,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和规范村社区干部管理,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全力推动全镇各村(社区)增强创新意识,强化工作责任,夯实基层基础,确保我镇2025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衡阳市村干部管理办法》《关于在乡镇(街道、管理处)建立基层党建比学评促 分类提升工作机制的通知》,以及 2025年度述职主要内容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考核时间

2025224—2025228日。

三、考核对象

全镇21个村(社区)两委班子和村(社区)干部。

四、考核内容

村(社区)两委班子和村(社区)干部的考核内容按照《衡阳市村干部管理办法》要求确定,结合2024年度第二次比学评促活动,注重突出政治标准。村(社区)两委班子年度考核不设具体考核事项和考核指标,不进行指标赋分,内容一般包括班子队伍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采用“优秀”“良好”“一般”“较差”评价档次来进行评价,综合确定对村(社区)“两委”班子的年度考核等次。村(社区)干部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为导向,突出的考核,绩占比不低于 50%

五、组织考核 

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过水坪镇村(社区)两委班子与村(社区)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长:宋超星

常务副组长:陈端生

   长:周海兵  徐陆平  高鹏程  刘祝林   彭玉玲

            谢中喜    

     员:五办两中心一站一大队负责人、各村(社区)包村干部、派驻单位负责人      

考核小组下设七个分组,具体负责对各村(社区)的考核:

第一组(年湖村、同福村、团结村

 长:刘祝林    

 员:张鹏飞  王爱国  刘香玲  易双莲

第二组(福日村、会塘村、观岭村)

 长:彭玉玲    

 员:周卫军  彭菊元  江文杰   彭宁宁  李先志

第三组(百吉村、铁耆村、向阳村)  

 :高鹏程    

 员:彭菊生               

第四组 (过水坪社区、桑榆社区、富民村) 

 长:    

 员:周小勇  谭蓉君  陈志军      蓝紫月

第五组(逢源村、岩鹅湾村、福缘村)  

 长:周海兵    

 员:刘志雄  陈慧波      周晶鑫   刘一泓

第六组(福炎村、姊妹岭村、延山市村)  

 长:谢中喜    

 员:     贺健彬        周赞

第七组(明远峰村、大兴岭村、牙泉村)  

 长:徐陆平    

 员:颜秋艳  邓建友  龙建江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党建办,由高鹏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易双莲、雷涓、罗政、彭宁宁任办公室成员,负责绩效考核的日常工作,具体包括目标任务分解、考核工作方案制定、协助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及核定考核等次评定和奖惩建议。村社区班子及村社区干部考核工作于20252由镇党委组织,采取述职测评和目标考核两种方式进行。

述职测评。

村级述职测评:社区两委班子工作总结、村社区干部个人述职、开展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主要由镇联点领导、驻村干部、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小组长、离退任老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议事会成员参加,人数不少于50人,社区干部逐个述职,参会人员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村社区干部进行评价打分。测评后由镇联点领导找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个别谈话(人员不少于10人),了解情况,收集意见和建议。

社区两委班子及村社区干部述职测评应包含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选项,分别按照10.80.60的系数加权计分,弃权票不计分。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村社区干部述职测评均按百分制计算得分。

目标考核。对照村社区两委班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及村社区干部岗位目标责任考核项目及评分细则,结合日常考核情况,社区干部进行考核评分,目标考核按百分制计算得分。

六、综合评定 

社区干部年度综合评分,按百分制计算。

镇党委根据社区两委班子及村社区干部年度综合评分,集体研究确定年度考核等次,考核等次按以下原则确定:

1、村社区两委班子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村社区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评为优秀等次的综合评分应在90分(含90分)以上,评为称职等次的综合评分应在75分(含75分)以上,评为基本称职等次的综合评分应在60分(含60分)以上,综合评分在 60 分以下的应评为不称职等次。村社区“两委”班子“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乡镇建制村总数的 20%;村社区干部“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乡镇村干部总数的 20%

2社区两委班子年度考核被评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其他村社区干部一般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3社区干部有严重违法违纪情形,已经调查核实的,镇党委可直接确定其为不称职等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考核等次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考核等次不得定为称职以上等次。村社区干部正在接受执纪执法部门调查,未有结论的,可暂缓确定其等次,待结果出来后视情形再确定考核等次。

七、纪律要求

严肃纪律,恪守规矩。各级党组织要认真遵守考核纪律,做到思想稳定、队伍稳定、班子稳定,村(社区)干部在考核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对不按照要求参加或者不认真配合考核工作,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村(社区)两委班子年度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对不按照规定组织开展考核、考核工作失真失实造成严重后果、本单位考核工作中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考核工作纪律等行为查处不力的,应当追究村(社区)两委班子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责任。

考核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下列纪律:不准搞形式、走过场;不准隐瞒、歪曲事实;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搞非组织活动;不准泄露谈话内容、测评结果等考核工作秘密;不准凭个人好恶评价干部、决定或者改变考核结果;不准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不准干扰、妨碍考核工作;不准打击报复干部和反映问题的人员。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法规处理。

八、经费保障

本次考核的用车、用餐费用将由镇财政单独列支。 

九、结果运用 

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与绩效奖直接挂钩。村(社区)干部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绩效奖按基准水平的 120%发放;考核结果为称职等次的,绩效奖按基准水平的 100%发放;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的,绩效奖按基准水平的 70%发放;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的,取消绩效奖。

村(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设立奖项,奖励为村(社区)内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村(社区)干部。允许各村(社区)按照当年村级集体经济纯收入新增部分的20%提取奖励资金,对村干部进行奖励。

对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村(社区)主干,且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可以优先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推荐;在定向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过程中,给予较大的政策倾斜。对列入三类村名单的村(社区)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纳入重点管理对象,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对连续两次列入三类村名单的村(社区),联点包村镇干部、村(社区)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村(社区)干部扣发年底绩效的30%,取消村(社区)干部五方面人员比选资格。

十、整改落实 

述职后,村(社区)党组织要认真梳理分析自己查摆、上级点评、群众评议和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召开党组织班子成员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抓好整改落实,抓好三类村整顿提高,强化工作实效,防止问题年年述、年年改、年年在,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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