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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土铺镇2015年森林防火实施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25 11:34

黄土铺镇2015年森林防火实施办法

 

为了切实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祁东县森林防火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以宣传预防为主,力争全镇全年无一次森林火灾发生。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组织扑救,必须打早、打小、打了。要确保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指挥机构

成立黄土铺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成员如下:

指 挥 长:周志杰

常务副指挥长:肖明刚

副指挥长:高鹏程  陈中奇      谭花香

    员:陈卫良      肖明刚  邹艳芳

何阳春  肖友元  兰剑峰 

三、村两委职责

1、负责本村的防火宣传教育,要求开好村组干部、党员会议,禁火令和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等宣传标语要发放到农户并填写好签收单,主要路口设立警示牌。

2、确定好森林防火信息员,负责在重点防火期内巡山,及时报告本村的火灾信息。

3、村支部书记为村级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全体村干部要包片包组,同时又是具体责任人。各村要成立森林防火应急队。人员在10人以上、年龄在1860岁之间的身体健康的男性,并造具花名册和联系电话。

4、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火重点村每天10:0018:00要有专人巡山执勤、鸣锣警示防火,在进山路口检查,严禁携带火种进山。

5、一旦发现森林火灾,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及全体村干部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20分钟内向镇政府报告,并科学组织应急队员和村民扑救森林火灾,火灭后要配合职能执法部门查明起火原因和有关当事人。

6、落实好本村痴呆、弱智、神经病人及儿童的管理监护人;组织好村民在坟山周围开设森林防火带;教育好村民在林内不得从事烧山、烧土坎、烧田坎、堆沤火土灰等野外用火活动。

四、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乡镇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政府包片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包村干部和林业站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林业站工作人员对林区村实行包片包村负责。

五、奖惩机制

1、凡发生火灾,坚决处罚到位

1)火源发生在本镇的

火源发生在本村,村干部要迅速组织人员上山扑火,且县森林防火办不知情的,镇政府不追究责任,灭火费用由村负担。

火源发生在本村,因火势大无法控制或扑灭,需要调集外村扑火队的,外援的费用由火源发生村负责。

火源发生地不在本村的,发现火情后,村干部要迅速组织人员扑灭,扑灭费用从火源发生村转移支付中扣除。

不管发生任何森林火灾,只要县森林防火办知道,每次处罚火源发生村2000元,从转移支付中扣除。

2)火源发生在本镇以外的

发现火情后,村干部要迅速组织人员上山灭火,本村的灭火费用由镇政府和村里各负责一半;外援费用由镇政府全额负责。

扑火人员误工待遇:每天100元,上午50元,下午50元。

2、对森林防火重点村,全年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的,镇政府将以奖代拨的方式奖励村1000元。林区村塘山、戈马、文茂、四马、楠木、炳溪、寿岭、株木、华门、马安、上福、明星、三星、大荣、五龙、同心等十六个村为森林防火重点村,其它村为森林防火一般村。

3、森林防火工作是对村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占考核分7分。镇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将按照宣传预防、制度落实、出勤情况、火情处置、安全灭火等进行考核。

4、凡发生火灾,必须查明原因,处罚到位。对失火人员该抓则抓,该判则判,该罚款则罚款。一定要从重从快处理,决不手软。要做到“谁失火,谁坐牢”。村两委和当地群众要积极配合林业、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

 

 

黄土铺镇人民政府

2015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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