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乡镇信息公开目录>>蒋家桥镇 >>法规文件

2021年蒋家桥镇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来源:蒋家桥镇     发布时间:2021-06-23 08:28


镇属各办、所、中心、大队

为切实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强化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效率型机关、服务型机关。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实施以下各项管理制度,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上班下乡制度

1、上班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班时间春夏作息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秋作息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联村干部和领导每周下乡、到村了解情况或调研工作不得低于两天或4次,坚决杜绝下乡只到村部不入户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等形式主义。

2、全镇工作按党政联席会议意见开展,实行分工管线、联片包村制。

3、全镇分为两个农村工作片,每片设指导员和片长各一名,各工作片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开展工作,负责片内各村的所有工作。除群体性和突发性重大事件由镇统筹调度,其余一切工作由片负责,不得上交矛盾。如矛盾上交或未经片内处理直接向书记、镇长反映问题发生越级访、非访的视情况扣减片内经费。

二、会议制度

(一)党委会制度

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发起。原则上每月不低于两次,遇有重要问题、重大事件需要研究讨论或党委书记根据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召开党委会的,党委书记可以临时发起召开,并视情况由书记决定是否扩大到其他人员参加。会议由党政办指定专人认真做好记录,以便存档备查。对会议通过的事项,凡能公开的,可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党政成员、相关的村、站所,对个别需要有关村或站所办理落实,会议纪要以明确,并责成其限期完成。

(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党政联席会议由党委书记或镇长召集或发起。党政联席会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研究解决相关工作事宜,每月党政联席会议不低于4次。会议由党政办指定专人认真做好记录,以便存档备查。

(三)工作会议

工作会议由分管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向党委书记或镇长请示同意后,由党政办负责通知召开。信访联席会议党委副书记为第一召集人。每周一下午15:00召开周例会,凡遇县会有时间冲突的周例会顺延,另行通知。会议由党政办指定专人认真做好记录,以便存档备查。

(四)参会要求

一切会议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参加,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确需请假的必须向会议召集人请假。上县参会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和各单位的正式通知和要求,经主要负责人批办后,按批办意见由相关领导和人员按要求参会。凡上县开会的领导和人员会后第二天之前向党委书记、镇长口头当面汇报(紧急、特殊情况除外),以便工作及时开展。

(五)会议通知下发

所有会议通知的下发全部由党政办负责,严禁任何领导和个人未经允许在群里私自发布会议通知和集中活动的通知;严格执行领导开会审批制,涉及全镇全局性的会议必须由党委书记或镇长批准后才能召开;工作会议由分管领导视情况召集;会议通知实行签发制,除紧急、特殊情况外一律需当面请示。

三、学习制度

(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1、理论中心组学习由党委书记主持,党政班子成员应积极参加。宣传委员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和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学习记录。

2、理论中心组学习宣传委员要提前向党委书记请示事先确定中心议题,安排好会前调查研究,会议发言提纲,确保会议成效。同时,宣传委员做好学习情况记录和考勤登记。除集体学习外,每个小组成员还要安排时间自学,按计划完成当年学习任务和网络院校学时任务。

3、中心组除学习上级规定的理论知识外,还要结合本镇实际,学习有关政治、法律、经济和农村工作、乡村振兴政策等内容,深入了解世情、国情和县情,力求学懂学通,指导实践工作。每名成员要积极带头参加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

(二)日常学习制度

1、学习领导小组组长为党委书记,相关领导和人员为副组长和成员。

2、每周一召开学习例会。

四、内部管理制度

(一)值班制

1、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制度,实行全体镇机关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党政办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值班做出安排,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接值班表值班,加强节假日、双休日的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能

断档,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双休日值班、节假日和特护期值班均实行签到制,每天上下班时间分别签到一次。

2、值班人员必须全员准时到岗,原则上不得代换班,确因事或特殊情况需换班的,需经当日值班领导同意,代换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并作好值班记录。

3、值班人员遇事须向当日值班领导报告,由当日值班领导负责处理并向带班领导或相关主要领导报告。若遇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向党委书记、镇长汇报请示后再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全体镇干部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4、值班人员原则上不能请假,必须全部到岗,因值班不到位或不履行职责,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镇纪委监委将视其情节进行处理。造成恶劣影响的严厉问责。

5、值班时间之内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活动,并保持值班室整洁、卫生。

(二)请示汇报制

1、出差、下乡和上县开会实行报告制。一般人员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班子成员出镇必须向党委书记报告;凡工作请示非紧急无特殊情况需以口头当面的形式向党委书记镇长汇报。

2.会议交办或党委书记、镇长交办的工作,要及时将办理落实的情况向党委书记、镇长汇报。

(三)办公室公文、印章管理

1、上级来文、来电,党政办要做好登记,及时送领导

阅批,做好文件存档。

2、镇党委、政府文件分别由党委书记、镇长签发,党政办统一管理文件编号。单位以党委、政府名义发文的,先由单位拟文稿交党政办公室审核,报党委书记、镇长按程序签发。

3、印章管理。党委印章由党建办保管使用,政府印章、党政办印章由党政办保管使用,印章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若因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其责任。党建办、党政办必须对盖章事项认真审定,并做好登记,重大事项用章由党委书记、镇长审签后办理。

4、非管章人员需携带印章外出,要做好领用登记,注明用章事由和用章时间,经手人必须签字。

(四)接待管理制度

1、公务接待由党政办统一管理,原则上在机关食堂就餐,由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作陪,严禁多人陪餐,严禁发整包烟。

2、接待标准按照上级要求标准执行,县40元 /人/餐,市50元/人/餐,省60元/人/餐。

3、凡在机关食堂外接待用餐,经办人自行结帐。属报告接待用餐的到财政所报帐。未经许可擅自在外酒店、宾馆挂单帐务,政府一律不结账。谁签字,谁负责。

(五)财务管理制度

按照财政法律法规政策和《祁东县乡镇财务审批报账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订如下财务管理制度。

1、成立财税管理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第一副组长为镇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部门人员为成员。

2、为确保财政集中统一收支制度,一切收支必须经镇财政,不准巧立名目私设小金库,各部门使用的票据一律使用财政部门印制发放的正式票据,不得使用自购自印收据和其它白条收据。

3、严格执行财政收支“一支笔”的审批制度,镇财政支付的一切开支都要严格管理手续,事先按权限逐级请示后凭原始发票、经手人签字、分管领导证实、财政所长复核签字后镇长审批、财政报帐,大额开支由集体会商报帐。

4、严格控制开支,做到量入为出,坚决杜绝坐收坐支,

坚决杜绝赤字。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从镇财政借款,特殊情况,经请示镇长同意签字审批后,方可借款;严格执行办公用品集中采购制度,一切办公用品统一由镇党政办和财政所集中采购、定制、发放。大额采购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采购;公务开支实行先请示后开支,谁开支谁垫付的原则,未经请示同意的开支一律不予报帐;差旅费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实报实销。

(六)车辆管理制度

1、党政办统筹调配车辆。部门或个人用车先到党政办填写最新印制的《蒋家桥车辆调度派车单》,实行先登记后用车。特殊情况不能先填写派车单的,先电话报告,一周内补填派车单。派车后,行程与预先填报不一致的,一周内跟党政办报备说明。

2、部门或个人用车需先向分管领导报告,原则上由分管领导调车,具体使用人申请并签字。

3、派车费用标准:①长沙往返1400元,衡阳往返400元,祁东往返200元。②镇内半天120元包干,镇内全天200元包干。③新江、腊元、山水、龙兴、双元、三角塘、新岭、祖山湾、罗塘、新堂坪、胡坪40元往返。④小坪、西湖50元往返。提倡自驾车出差或下乡,结算方法参照租车的标准实行一月一结。

(七)后勤管理制度

1、加强安全管理,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做到人走灯熄,人走火灭,党政办要随时进行机关安全检查。

2、机关清洁卫生。机关清洁卫生由党政办统筹负责,并按相关卫生责任协议落实。政府机关大院(包括院前、院后等所属机关区域),党政办负责安排人员做好院内花草树木的及时浇灌、修剪,院落、围墙、政府大楼门厅楼梯的清扫工作,院内保持干净,无杂物;机关大楼内部公共区域卫生由党政办安排专人负责,每天做好楼梯、楼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清扫工作;会议室内清洁卫生由党政办人员负责,必须提前做好会务准备,会前做好相关设备的调试和播放,桌椅、桌签、饮水的摆放,并保持摆放整齐、桌面干净,地面清洁,会议结束后应及时清扫规整,保持随时能开会状态;厨房餐厅、澡堂及财政所楼梯楼道由炊事员负责打扫;院内各部门、各领导办公室内清洁卫生由各部门、各领导自行负责,室内必须保持摆放整齐,清洁干净。机关内及院前、院后等所属机关区域不准放养和圈养畜禽;党政办负责对清洁工人的卫生执行情况和各办公室卫生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跟踪督促。车辆有序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区域,违规乱停的每次罚款20元。

3、加强食堂管理,早餐时间为7:00至8:00,午餐时间为12:00至12:40,晚餐时间夏令时为18:00至18:40、冬令时为17:30至18:10,食堂不得在用餐时间外提供用餐服务。要保证干部职工按时就餐和餐饮质量,搞好食堂内外清洁卫生,严防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五、宣传报道制度

1、镇机关工作微信群在现有的基础上原则只减不增,凡建立工作微信群必须提前提请宣传委员同意并向党建办报备后才可设立微信群。未经批准严禁任何个人和部门借以工作名义私自设立微信群。微信群实行实名制即“部门(或职务)┼姓名”。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重复多次推送信息。

2、新闻记者到镇采访时,被采访部门或个人要及时通知宣传委员,宣传委员审核同意并向党委书记或镇长汇报后将安排专人陪同记者进行采访,各部门或个人不得未经同意接受采访,不得自行邀请新闻单位到镇采访。

3、对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的报道,应注意保持社会安定,有利于蒋家桥镇的发展。报道中涉及到的重要数据、重要情节,应核实清楚,并经宣传委员和相关部门审阅,向党委书记或镇长汇报后方可发布。对外新闻发布工作由宣传委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突发事件所涉及到的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自行向外提供消息。

4、积极向外宣传党委、政府的工作,稿件外投须经党政办、宣传室和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投递。实行稿件奖励制:被县、市、省、中央媒体采纳的,每件分别奖励50、100、300、500元,同一稿件只享受一次奖励。

六、群众接待制度

1、群众接待实行首问负责制。首问负责制是指办事群众到我镇各办、中心办事或电询(含咨询、投诉等)。接受询间的首位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耐心解答、办理或转交有关各办、中心办理的制度。所有领导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信访排定的值班表接待信访,无特殊情况不得擅离岗位。

2、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的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资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3、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镇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其到有关各办、中心;不

属于本镇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部门。

4、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责任人应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首问责任人应将相应人员引导到纪委、综治办等相应部门处理。

5、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群众时,应文明礼貌、主动热情,充分体现政府工作人员良好的职业修养和爱岗敬业的精神风貌。

6、信访问题的化解和调处按分级负责的原则执行。所有信访问题按属地和分管原则分类,即所有信访问题由属地村委组织调解处理,如调解不成再由片指导员和片长组织调解,再到分管信访的领导组织联席会议解决,不得越级和上交矛盾。

7、对已办结的群众诉求通过现场回访、电话回访、微信回访等方式跟踪核实,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真正解决。在回访中,发现群众仍然不满意的,应及时反馈给诉求办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8、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制。对信访人在镇进行信访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片的原则,对上访群众实行由包村干部全程陪同的服务模式,如属非访、闹访和缠访则由包村干部召集所属村支两委做好稳控和息访工作。如牵涉其他业务,由分管领导和相关同志共同参与。

七、考核评优制度

(一)签到考勤制

工作日、双休日值班、节假日值班均实行指纹打卡机验证签到,每天上下班时间分别签到一次,冬令时8:00、17:30,夏令时8:00、18:00,周一早上10:00签到,周五下午16:00签到。签到记录由党政办统计存档,镇纪委不定期检查,考勤结果与个人年终绩效挂钩。党政办负责指纹打卡机维护和记录,因故不能签到或临时外出办公未能签到的,及时告知党政办备案,无故不签到者视为无故缺勤。

(二)查岗制

严格执行上下班作息时间,不得擅自离岗,凡下乡、开会、办事的要主动报告,群众来办事找不到有关人员的且未报告的,每次给予罚款20元(班子成员50元);镇纪委对在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1次擅自离岗的扣款50元(党政班子成员扣款100元)。

(三)会议签到制

开会和集中学习要主动签到,开会(包括集中学习)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无理由不参会。迟到、早退每次50元,无理由不参会的报请相关部门按程序和规定给予处理;参会人员在指定位置就坐,不得随意调换座位。

(四)请销假制

1、请假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出具请假条,同时告知党政办登记备案(党政办未收到假条视为旷工)。

2、请假批准权限。原则上事假一次性不超过2天,每个月请事假总长不超过3天。机关干部、六办三中心、包村干部请假1天由片长、指导员或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的由党委书记或镇长批准,班子成员请假由党委书记批准。请假者须将附有领导批准的请假条交党政办备案,非紧急情况坚决杜绝电话或微信请假。因故未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的,事后补签,否则视为旷工。婚假、产假以及带薪休假按照国家劳动人事部门规定执行。请假期满,应按时上班,并及时到党政办销假。未经请假不上班的以旷工论处(注: 驻村工作队员请假天数需在每月月底考勤表中注明,并向有关部门上报)。

(五)休假制

干部职工休假由党政办统筹安排。休假期间,手机必须保持畅通,遇到重大事项需要取消休假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到位,党政办另外统筹安排进行调休。

(六)工作考核制

年初制定并出台考核细则,对村和工作片实行100分制

考核,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津补贴发放挂钩。个人评先评优根据考核细则并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完成情况、平时表现等由党委会集中研究决定。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蒋家桥镇委员会

蒋家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