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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家桥镇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蒋家桥镇     发布时间:2023-08-30 13:00

为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蒋家桥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组织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明确治理工作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落实“边排查、边整改”的工作要求,加强防溺水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深入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防溺水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线,有效防止学生溺亡事故发生,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构建严密工作体系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防溺水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意义重大。镇党委、政府成立全学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肖旭东指导员党委副书记、镇长刘磊为组长党委专职副书记彭科,党委委员,党委委员、统战委员,负责政协工作龙轶俏,党委副书记(挂职)罗贤臣,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周辉,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彭超,党委委员、宣传委员雷镇南,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彭文彬,副镇长周令,人大副主席匡诚为副组长六办三中心一大队、镇派出所、镇财政所、镇司法所、镇教管办、镇卫生院、各村(社区)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宣传办,雷镇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完善相应工作机制,督促各成员积极履职,定期研究部署防溺水工作。

(二)构建联防联控机制。六办三中心一大队、镇派出所、镇财政所、镇司法所、镇教管办、镇卫生院、各村(社区)要协同配合,联防联控,共同抓好学生防溺水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村(社区)村民小组要建立健全辖区河流、水库及堰塘等水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防范水域,落实防范责任。各村(社区)、村民小组要完善安全设施,加强现场管理,严防失管失控发生溺水事件。镇财政所要加强防溺水工作经费保障。镇派出所要积极配合实施学生溺水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置工作,维护治安秩序。三中心一大队等部门要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在矿区、涉水危险生产区域设置安全生产警示标牌及防护设施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督促施工企业回填危险水池、水坑等要对水库和流经人口密集区的河段等重点水域和溺水多发地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加强日常管理要在景区涉水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配置救生设施设备。各村(社区)、村民小组镇教管办要加强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安全公益宣传。六办等要组织各类志愿者结对社区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存在困难的家庭,加强安全教育和关爱帮扶。六办、镇派出所、镇司法所、镇卫生院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强化事故处置和善后,形成强大合力。宣传镇派出所、镇教管办等部门要加强舆情应对,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镇司法所等部门要协助调解因学生溺亡事故而引发的矛盾纠纷,防止造成不良影响,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三)组建防溺水专项工作组。由县教管办牵头组织成立学生防溺水专项工作组,同时承担全县学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分析研判全防溺水工作形势、总结工作经验并形成调查报告、向领导小组提出合理对策和建议、组织对全学生防溺水工作进行督导考评。

三、构建严格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学生防溺水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教管办及学校宣传教育主体责任,村(社区)、村民小组的日常防控责任,以及家庭监护责任。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六办三中心一大队、镇派出所、镇财政所、镇司法所、镇教管办、镇卫生院、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水库、河道、塘堰坝、水电站、水闸、渠道及水井、水窖等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台帐,明确责任主体,按照管理权限,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同时要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做好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设置、救援器材和队伍配备、防护设施建设等工作。

(二)落实教育部门及学校宣传教育主体责任。教管办学校要加强对学生防溺水的宣传教育,落实防溺水教育“六个一”,即看一次专题片、唱一首歌、上一节课、贴一张挂图、写一篇作文、发一封信。夏秋季节定期开展主题班会、家长会和校园集中演练活动;在每年雨季、汛期及春秋季开学初集中开展教育活动。

(三)落实村(社区)、村民小组日常防控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作用,弥补学生在放学后、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脱离学校监管的短板,织牢基层日常防控网络。各村(社区)要落实“四个一”,即发一份警示公开信(辖区内人手一份),立一块安全警示标牌(每一处危险路段及水域均设立),组建一支防溺水巡逻队(以村为单位,队员由老党员、老干部、老同志及相关志愿者组成),兑现一个奖励(见义勇为奖)。

(四)落实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加强对居民群众的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学生的法定监护责任。家长及监护人要切实履行对子女的主体监护责任,了解掌握学生防溺水“六不”要求,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正确的自救和救人方法。

四、强化重点保障机制

(一)建立奖励激励机制。设立全县青少年工作奖励基金会,将防溺水工作列入奖励内容安排专门资金用于防溺水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对在学生溺水施救中涌现出的见义勇为人员给予奖励,弘扬社会正气。

(二)建立事故处置联动机制。成立由镇教管办牵头,三中心一大队、镇派出所、镇财政所、镇司法所、镇教管办、镇卫生院、各村(社区)共同参与的学生溺亡事故处置团队,提高处置学生溺亡事件的能力。建立信息互通机制,畅通信息传递渠道,确保第一时间反应处置。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大对救援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力度,确保一旦发生溺水事件,能快速反应,高效施救。提升事故处置能力,做到第一时间介入,及时、认真地做好调查研究和分析、鉴定工作,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得当,共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建立防范学生溺水事故责任倒查机制,成立责任事故调查组,对因工作落实不力、措施不到位造成学生溺亡的事件开展调查,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蒋家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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