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杜桥乡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为扎实做好我乡村党组织和第十次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村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6}51号)、《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衡阳市村(居)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办发{2017}2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提高班子素质、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目标,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大力选拔农村优秀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推动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社会治理水平,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建设“五个祁东”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原则:全乡村“两委”换届选举从2017年3月开始,到2017年6月底前村“两委”换届选举全面完成。
(1)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发挥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2)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改进和完善政治参与,切实保证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力。
(3)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严肃换届纪律,自觉维护党章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依规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4)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分类指导,因村施策,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平稳进行。
二、村“两委”成员的选拔标准和职数要求
(一)明确村“两委”成员干部职数。村干部职数一般核定为3至7名,其中人口1000至3000人的村为4-5名,3000人以上的村为5-7名。提倡村“两委”班子成员之间交叉任职,鼓励村党组织书记通过依法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党组织书记与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可设一名专职副书记。
(二)严格候选人资格条件: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严格把好候选人资格审查关,切实增强村 “两委”班子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当选”。不能作为候选人的“九种情形”分别是:①被判过刑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或违反党纪被立案审查的;②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③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合彩,涉黑涉恶,涉枪涉暴,涉黄涉毒,有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村正常工作行为的;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列为提名人选的;⑤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⑥非法串联拉票、贿选、胁迫蒙蔽群众或操纵、破坏选举的;⑦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村集体财产、拖欠村集体租金的;⑧近三年内有一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⑨有其他不宜担任村“两委”成员的情形。乡党委要切实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结合实际研究提出不能确定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情形,并指导村党组织和村民选举委员会将其写入选举办法。乡党委要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有必要的,报县纪检监察、组织、政法、民政、卫计等部门进行复审。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仍需进行资格条件审查,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当选无效。
(三)选优培强村两委班子:注重从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致富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的农村致富能手、复转军人、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农村经纪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人员、优秀大学生村官、农民大学生等城乡各类人才资源中寻找合适人选,动员他们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大力实施“头雁工程”,对本村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通过公开选拔、上级选派、异地交流等形式推荐选拔,从上级机关选派的驻村干部、乡包村干部以及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退休干部职工中推荐选拔。鼓励大学生村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采取不占村“两委”核定职数、专职专选的方式,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担任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
(四)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对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的村干部新提名人选,提倡年龄一般在57周岁以下(196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继续提名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57年1月1日);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15年以上的,原则上不再继续提名。对于个别特别优秀的人选,经乡党委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继续提名时年龄和任职时限可以适当放宽。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该符合思想政治素质高、带富能力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等条件。每个村一般应有1名3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每个村一般应有1名优秀农民大学生进入村“两委”班子,力争有1名女性村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每个村民委员会至少有1名女性干部。
(五)依法依规确定选举方式。村党组织换届,必须按照“两推一选”的办法进行。“两推一选”,是指在乡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党员和群众推荐、乡党委推荐的情况,由村党组织研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乡党委批准,再举行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
(六)鼓励现任村干部主动退任。对一些年龄偏大、身体欠佳、能力偏弱、精力有限、难以胜任本职的现任村干部,乡党委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劝其主动退任。因换届选举工作需要,连续任满三届、任职9年的现任村主干主动退任的,视同任满10年,60周岁后可享受相关补助待遇(仅限本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发挥退任村干部熟悉村务工作、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提倡在退任村干部中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成员,鼓励他们加入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服务组织,让退任村干部为新农村建设发挥余热。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从2017年3月份启动,4月中旬前要完成村党组织换届选举,6月上旬前要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6月底前要完成村“两委”工作移交、验收总结等全部后续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3月上旬至3月中旬)
(一)前期准备阶段(3月上旬至3月中旬)
1、调整优化党组织设置。结合并村改革实际,采取“上提下分"的方式合理调整党组织设置。结合我乡实际,现延塘村党支部设立党总支,报县组织部审批。延塘村党总支下设两个党支部,党支部书记由村党总支委员兼任,并根据党员分布、从业状况、兴趣爱好等,划分若干党小组。3月中旬前要完成村党总支的调整设置,3月底前要完成下属党支部的设置。
2、抓好财务清理审计干部评议工作。各村要认真做好财务清理和村“两委”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将审计情况及结果及时进行公布。除规定的审计内容外,群众反映集中、普遍要求审计的其他内容,也要进行审计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对财务不清的,要暂缓换届,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抓紧进一步清理审计,早弄清楚,早启动换届,按期完成换届。要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对现任村“两委”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民主评议和财务清理审计结果要作为新一届村“两委”人选把关的重要依据。
3、做好推选村民代表工作。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各推选2至3人,总人数50-100人。妇女代表名额要明确分配到各村民小组,确保女性代表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并村改革新的建制村的村民代表数,应按原建制村相对平衡的原则分配名额,保证人数较少的原建制村和自然村都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的推选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按票数从高到低产生,每户只能推选1名村民代表。提倡推选党员为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确认后,应登记造册,报乡政府和县级民政部门备案并向全体村民公布。
4、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各村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要摸清村“两委”班子成员现状、乡风社情、舆论动态等底数,特别是对涉及合并的村“两委”班子和群众的“合心”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对策。对矛盾突出、选情复杂的村,乡党委要制定工作预案,采取“一村一策”的办法,实行先整顿、后换届。
5、加强换届选举业务培训。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重点做好包村干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使他们熟悉换届选举工作程序、方法步骤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实际操作水平。未开展培训的,不得匆忙组织选举。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中旬至6月上旬)
按先选村党组织、后选村民委员会的步骤进行:
第一步,组织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全面推行“两推一选”选举产生村党组织成员。重点把握以下四个工作环节:
1、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推荐。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推荐下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乡党委要派人到场指导。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村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结果向乡党委报告。
2、乡党委推荐。乡党委召开会议,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党组织。
3、组织考察。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的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乡党委考察。乡党委派出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情况反馈村党组织。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乡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范围内公示。公示结束后,向乡党委上报确定下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乡党委作出批复。没有经过组织考察和公示的,不能列为候选人预备人选。
4、党员大会选举。由上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由党员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新一届村党总支产生后,要及时做好所辖村基层党支部的选举工作。
第二步,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选举要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两选两审”的办法,依法有序进行。主要有以下六个工作步骤:
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上届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直接推选产生,一般由5至11人的单数组成,其中应有妇女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设主任1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提倡由村党组织负责人按规定程序推选担任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的,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资格自行终止。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后,报乡政府备案,并发布公告。
2、制定选举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县乡两级的要求依法制定,选举办法要明确规定选民登记方式、委托投票形式和要求、正式候选人禁止资格、正式候选人禁止行为和违规处理、正式选举地点设置和工作人员安排、正式投票选举起止时间、正式候选人签字程序等细则,并向全体村民公开。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将统一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模版,交由村民代表议定。乡党委会加强具体指导,确保所辖村全部制定和通过选举办法。
3、选民登记。选民登记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具体负责。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在选民登记前公布选举日,以选举日为准,将本村年满18周岁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纳入选民范围,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予以登记:①户籍、居住均在本村的;②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户籍不在本村,居住在本村1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的。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可不予登记: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的;户籍在本村长期外出、经其共同生活的亲属确认无法取得联系的。无法行使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征得监护人同意,并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的;自愿放弃登记的。已经登记确认的选民不得参加其他村民委员会的选举,防止重登、错登、漏登。参加选举的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目前公布。选民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应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诉的3日内作出调整或解释,调整后的名单必须再次予以公布。因故推迟选举30日以上的,应当根据异动情况重新公布名单。选民名单确认后,颁发选民证。
4、候选人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由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直接提名,即以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为单位,由过半数的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按照规定的职位、职数和资格无记名投票,得票多者即为提名候选人。提名结束后,应按获得提名票多少排序,公布全部提名人名单和得票数。选举委员会汇总投票结果后,按照相对多数原则确定初步候选人。提名结束后,应按获提名票多少顺序和设定的候选人差额数公布提名名单和得票数。
5.确定正式候选人。在直接提名候选人名单公布后,村民选举委员会、乡党委会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逐级对村民直接提名的候选人进行审查,乡党委会议记录要完整记录审查依据和讨论过程。对经审查符合任职资格条件且愿意接受提名的候选人,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并于选举日7天前张榜公布。未经审查的提名推荐人选不得作为正式候选人。从公布正式候选人起至选举日前1天,村民选举委员会应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将正式候选人情况向村民公开,介绍其个人基本情况、考察情况和参选承诺;对上届担任村干部的要增加介绍其民主测评情况、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6、依法投票选举。正式选举前,要向选民公布具体的投票方式、时间和地点,且不得随意变动和更改。村民委员会选举投票方式应根据选民分布密度、组织难易程度等因素,主要采取大会集中投票和设立投票站两种方式,对选民因身体原因不能到投票站,又不能委托他人投票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以使用流动票箱投票。鼓励选民当日参加选举大会集中投票,因外出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现场投票的选民,村民可采取选举办法规定的书信、传真、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5人,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各投票站点要设立秘密写票处。投票结束后,要当众开启票箱,公开唱票、计票。要严格遵守“双过半”规定,登记选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人数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选举结果经确认有效后,要在选举大会上当场宣布,并于当日或次日以公告形式公布,同时报乡政府和乡民政办备案。
(三)后续工作阶段(6月中旬至6月底)
1、搞好村“两委”工作交接。新一届村“两委”产生后的10天内,乡党委政府要指导和监督新老村“两委”班子搞好工作交接,完成公章、账目、资产、经济合同、文书档案等移交工作。组织开展新一届村“两委”成员的培训,并耐心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支持新当选的村“两委”班子开展工作。
2、健全村自治组织和群团组织。新的村民委员会产生后20天内,应及时健全完善村治理体系:一是推选村民小组长。召开村民小组会议,从本村民小组的村民代表中推选1名村民小组长,可连选连任,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在情况复杂的地方,要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村民小组长。提倡村“两委”成员通过村民小组会议推选兼任村民小组长。二是推选村民议事会。村民议事会成员由各村民小组推选,成员10名左右,村民议事会召集人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三是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设主任1名、成员3至5名,主任一般由不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成员或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民小组长不得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四是完善民兵组织、村民委员会下属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加强村级老年协会、计生协会、经济合作组织等社会组织建设。五是开展村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换届选举。由乡党委牵头抓总,乡团委、妇联具体组织实施。
3、完善村规章制度。乡党委、政府要指导新一届村“两委”,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制定三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完善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任职承诺、“四议两公开”、“四会四议”等各项制度,做到任职承诺书要公布上墙,村规民约要印发到户。
4、做好总结和检查验收工作。选举工作结束后,乡党委进行统计、汇总和上报换届选举结果,村“两委”换届选举资料要按要求全部归档、永久保存。认真总结换届选举工作的经验和不足,于6月30日前将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分别报送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
四、加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马杜桥乡“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李兴成任组长,蒋建国、刘晓明、邹又民、周静、王怡菲任副组长,唐一文、曹永东、伍舟成、张世佑、何小青、陈卫、刘建辰、伍贤麟、胡鹏程、刘建扬、雷和平、谭淑琼、张宏平、周黎、谭春苗、陈泳文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怡菲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陈卫、伍贤麟、胡鹏程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业务指导组、纪律监督组、信访维稳组三个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统筹推进全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统筹推进等具体工作。
二要明确工作责任。乡党委书记李兴成为第一责任人,乡长蒋建国、专职副书记刘晓明、纪委书记周静、组织委员王怡菲、分管民政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建立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包片、乡机关干部包村、村“两委”干部包组,组内党员、组长、村民代表包户的工作责任制。
三要强化指导督查。乡干部要全程驻村指导,切实抓好财务清理和组织整顿、思想引导和政策宣传、组织意图实现、换届风气监督、信访维稳等工作。要积极推行换届选举全程记录制度和全程签字制度,在换届选举的逐个环节结束后,要及时填写《衡阳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记录本》,并由相关人员签字认可,作为考核验收的重要依据。
四要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和舆情管控。要畅通信访渠道,及时收集和反映基层党员群众的诉求,及时研究处理,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把矛盾化解在源头上、把风险扼制在萌芽中。特别是对矛盾突出、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拿好预案,坚决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要畅通信访舆情监控渠道,通过组建信访维稳组、建立反映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和落实通气交办、限时督办、定期通报制度,及时收集和反映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诉求,及时研究处理,把矛盾化解在源头上、把风险遏制在萌芽中。乡党委、乡纪委要严格宣传纪律,加强舆情、网情动态监测,严防恶意炒作和不实信息误导群众,营造换届选举的良好氛围。
五要严肃换届工作纪律。把严肃纪律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严守省委“八个严禁”和市委“九不”要求,严格执行县委“十个严禁”等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乡党委要与候选人集体谈话,签订纪律承诺书。乡纪委要建立集电话、信访、网络和手机短信于一体的举报平台,切实强化换届选举纪律的全方位监督和查处力度,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快从严,绝不姑息。
六要严厉打击违纪违法行为。要深化集中打击农村黑恶势力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利用宗族宗教等妨碍破坏选举的行为,严厉打击暴力、威胁、欺骗、诬告、诽谤等干扰破坏选举的行为。对以不正当手段参选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届内当选资格。纪委、组织办、民政办、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对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对构成犯罪的,纪委、派出所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换届选举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曝光。
七要搞好舆论引导。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地宣传报道换届选举工作,营造换届的良好风气。要密切关注舆情、网情的动向和变化,健全应对机制,防止炒作换届选举负面新闻、不实信息和突发事件,确保全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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