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政发[2017]27号
双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双桥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居会、镇属单位:
现将《双桥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双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0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应急预案 通知
抄送:县安委会、 政府办
双桥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印发
双桥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镇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和县安委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一)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定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镇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自然因素引起,突然发生的导致人员伤亡的事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9人以下的事故。
(二)重大安全事故的分类
1、矿山事故。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冒顶片帮、透水、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
2、危害化学品事故。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危害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等事故。
3、烟花爆竹事故。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单位发生的爆炸、火灾等事故。
4、建筑施工事故。建筑施工单位在建筑施工,房屋拆除等活动中发生的坍塌、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起重伤害等事故。
5、交通运输事故。公共交通、客运车辆、货物运输等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6、特种设备事故。生产经营所属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发生的燃爆、火灾、泄漏、高处坠落等事故。
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置
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由镇党政办、镇安监站及有关单位组成。
设总指挥、副总指挥,下设专业处置组。镇长邹成平任总指挥,副镇长邓明远任副总指挥。
成员单位:企业办、综合办、派出所、教管办、防保所、民政办、国土所、城建站、安监站、广播电视站等部门。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新闻报道组、灾害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三、 报告程序
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按下列程序报告:
(一) 生产经营单位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
(二) 接警单位立即报告镇党政办。
(三) 党政办立即按程序报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四) 党政办、安监站按分管领导的指示及时报告县安委、县安监局。
四、 处置程序
(一) 启动本预案。镇党政办接到事故报告后,按有关程序报请分管领导后,迅速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
(二) 赶赴事故现场。镇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救援处置工作。其他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并启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救援处置。
(三) 现场救援处置
1、镇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并将现场情况向镇政府报告。
2、综合协调组:由陈英同志任组长,办公室全体同志组成。落实镇党委、政府领导的指示,协调其他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
3、安全保卫组:由肖利文同志任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全体同志组成。迅速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分散。
4、新闻报道组:由邓佩叶同志任组长,广播站全体人员组成。及时报道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5、灾害救援组:由邓明远同志任组长,企业办、安监站全体人员组成。组织开展灭火、防毒、防爆、防恐等抢险救援工作。
6、医疗救护组:由邓佩叶同志任组长,镇医院全体成员组成。立即组织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7、事故调查组:由李治同志任组长,镇纪委、办公室全体人员组成。实施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初步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善后处理组:由肖琳同志任组长,财政所、民政办全体成员组成。迅速组织、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
五、 附则
(一)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事故类别,本预案与其他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二) 镇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实施方案。
(三) 本预案管理单位为镇安监站,每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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