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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镇党员中实行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意见

来源:祁东县政府     发布时间:2016-11-19 00:00

关于在全镇党员中实行积分制管理的  

       

 

2016年是县委“党建规范之年”,也是责任落实之年,为提高我镇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经镇党委研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切实提升党员队伍的社会影响力。  

二、适用范围及总体要求  

本方案适用于全镇各支部党员党组织管理隶属于镇党委管理的全体党员。  

党员积分制管理考评,以分类为基础,量化为依据,加分和扣分相结合,并以周期内累计得分为考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管理制度,必须遵循“分类积分、量化考核;标杆引导、底线管理;奖优罚劣、激励奉献”三项基本原则。党员积分制管理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照周期设定该周期分值、周期内实行加分和扣分、周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确定考评等次的方式进行。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  

三、内容及方法  

党员积分制管理主要包括党员分类、分值设置、积分登记、积分应用四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一)党员分类  

根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以村(居委会)党组织为单位,将党员划分为ABCDEF六个类别进行积分制管理,即支部书记和党员村主任为A类;村(居委员会)两委中的其他党员为B类;在家无职党员为C类;流出党员为D类;流入和双重管理党员为E类;年龄较大、长期卧病在床或行动不便,需要他人照料的特困党员为F类。  

(二)分值设置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和年度评议积分两部分,日常行为积分与评议积分按73的比例加权确定。  

1、日常行为积分。分为共有项目、分类项目和加分项目三个分项,共同构成党员日常行为积分,详见附件。  

2、评议积分。在每个积分周期结束时,由村(居委会)党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确定得分。  

(三)积分登记  

各村(居委会)建立党员活动积分记录卡,将党员的学习教育、履行义务及服务群众情况详细记录,作为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的重要依据。每季度根据积分记录卡记录情况,按照《党员日常行为积分制管理细则》,在村(居委会)两委和指导员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汇总积分,经由党组织会议讨论通过和报请镇党委备案,并在村(居委会)主要地点进行公示后,作为党员日常行为积分;评议积分需在村(居委会)两委和指导员的参与及党员、群众代表全程监督下进行统计,并公示后报镇党委备案,才可作为党员评议积分。公示时,公示期不少于7天,党员有异议的,可向所在村(居委会)党组织反映,党组织应及时调查并向其反映调查结果,将结果报镇党委备案。  

(四)积分应用  

为保证党员积分制管理的有效实施,实行党员授星制度,通过直观的“星级党员”体现积分应用,并将党员积分情况作为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1、积分及星级设置。以80分为及格分数线,80-100分为一星级,100-120分为二星级,120分以上为三星级,期末按积分考核为党员评定星级。一个周期积分低于80分的,党组织书记要对党员进行约谈,督促其提高,连续两个周期低于80分的,要作为相对后进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在民主评议中仍不合格的党员,按照党章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2、党员积分评定情况作为优秀党员评选的主要依据。凡被推荐为县级以上优秀党员的,该党员本年度积分必须达到120分以上;被推荐为镇优秀党员的,本年度积分必须达到110分以上。  

3、对AB类党员,积分管理结果与年终业绩工资发放挂钩,适当给予调整;与干部调整使用挂钩,对连续两年积分低于80分的AB类党员要及时调整出村两委班子。  

4、对D类党员,积分管理结果要体现在党员手册上,方便流入地党组织如实掌握该党员的情况,安排其参加适当的党组织活动。  

5、对E类党员,积分管理结构用通过邮件、报告单、评价单等形式知会流出地党组织或党员的任职单位,方便双方携手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  

四、组织领导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对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加强党员管理、健全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良好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支部书记作为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镇组织办要指导好各支部进一步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迅速开展动员和培训工作,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导检查。镇党委将不定期对各支部落实党员积分管理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将列入考核党建项目计分。各支部要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严格考核奖惩。将党员积分制管理列为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和党员岗位目标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好的典型在全镇范围内推广、交流、学习;对工作组织不力、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在全镇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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