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乡镇信息公开目录>>双桥镇 >>法规文件

双桥镇清收信用社不良贷款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02 09:40

根据县委县政府大力清收信用社不良贷款,组建祁东农商行的指示精神,为打造我镇诚信环境体系,营造“诚信做人,诚信立业”的信用意识,结合我镇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镇政府、信用社与村支两委三方联动,落实工作责任,发挥村支两委地熟、人熟和社会威信等优势,打通清收工作“最后一公里”,全员齐心协力扭转清收工作中“不认识人、找不到人、收不到钱”的被动局面。为县信用联社在630日前完成不良贷款压降任务,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按期启动信用联社改革的清产核资工作作出成绩。

二、组织领导

1、清收工作领导小组。清收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王任指导员,镇长曾小卫任组长,纪委书记李治、信用社主任周爱元任副组长,李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清收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与县委、县政府汇报沟通;负责与公安、法院、宣传等职能部门的协调。

2、工作队。全镇下设两个清收工作队,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贷款信息的核对工作;负责不良贷款的清收攻坚。

清收一队:队长王威名,成员张咏梅、周宏志、彭勋、龙其林。负责双上和双下居委会、双桥村、洋湖村、竹山村、兰古村、大营村、丁塘村不良贷款清收。

清收二队:队长周闯新,成员林方琴、彭富阳、周爱元、彭烨。负责金盆村、湘木村、虎神山村、白泉村、厚南村、江南新村不良贷款清收。

3、村委会。村委会负责本村不良贷款对象信息采集及核对工作;负责不良贷款的清收、统计、上报工作;负责配合工作队相关工作;负责工作队食宿;各村支书或主任为工作联络人。

三、工作队清收不良贷款时间:201659-529日。

四、工作步骤

(一)完善驻村清收队名单(53日)

由清收领导小组负责,从镇政府及相关站所抽调精干力量,与信用社一起调整、完善驻村清收队伍。

(二)完善清收清欠底子(54-59日)

1、由信用社负责对所有不良贷款按并村改革前的行政辖区逐村造好清收花名册,跨区贷款(非本乡管辖范围)单独归类造册。花名册每页的内容要包括两大重点内容,一是借据上的借款人、地址、借款金额、借款日、到期日、贷款责任人;二是核实后借款人的现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关联人电话),核实信息工作的确认人。

2、贷款信息摸底。信用社将清收花名册交各村,由各村排查摸底信息(包括借款人的现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或关联人电话)并填制表格,对死亡绝户对象在备注栏说明;排查摸底工作由清收领导小组分片负责人带队督导,加快工作进度。摸底表必须在59日前上交信用社,信用社将核对后的花名册整理复印后,交清收工作队、信用社、村委清收成员人手一册。

(三)进村入户清收(510- 529日)

1、由各村在2个工作日内先行走访、电话催收并上报清收工作进度、清收难点。

2、清收小组根据各村反馈的情况,筛选好清收对象。组织清收队与村干部一起进村入户清收;对跨区贷款组建专门的清收分队清收。由信用社主任将工作进度、清收难点反馈至清收领导小组。

3、信用社将乡镇清收小组进度、清收难点反馈至领导小组和县联社包点负责人,确定依法清收对象,收集整理资料,会同信用联社不良资产管理部提交司法部门强制清收。

五、考核、奖惩措施及相关费用计提

(一)村委会清收目标考核标准(实行百分制考核):清收组织10分,信息核对20分,清收任务70分。

1、清收组织:对清收工作及时布置实施,对相关信息积极搜集,无瞒报、漏报行为,主动清收和配合工作队清收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数据,此项由领导小组及工作队打分。

2、信息核对:信息核对搜集按户考核,完成90%以上(含)计满分,完成90%以下按比例计分。

3、清收任务:按任务完成比例计分,可加分,加分上限40分。

(二)奖惩措施及相关费用计提:

1、贷款信息核对准确每户计手续费10元,未完成90%的村不计提。

2、清收优胜奖15000元,在目标考核中得分80分(含)以上且排名前五的村可计奖(第一名4000元、第二名3500元、第三名3000元、第四名2500元、第五名2000元)。

3、各清收队按其收回贷款本息的2%进行计提工作经费,各村按其收回贷款本息的2%进行计提工作经费

4、驻村人员食宿费车辆费先由信用社垫付。

注:清收工作联络员-双桥信用社周爱元(13875716325

 

 

附件:1、双桥镇清收信用社不良贷款各村考核方案

2、双桥信用社双桥镇各村贷款汇总数

 

 

 

 

祁东县双桥镇人民政府

2016511

 

 

 

 

 

 

 

 

 

附件1:双桥镇清收信用社不良贷款各村考核方案

 

一、   清收组织10分。

1、        有组织机构5分。

2、        由具体工作实施方案5分。

二、   信息核对20分。

信息采集核对完成90%以上的计满分,90%以下,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经核实,因信用社信息错误确不属本村的不扣分。)

三、   清收任务70分。

1、        清收不良贷款完成比例90%以上的计满分,90%以下,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   每收回不良贷款本息1万元加1分,加分不设上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