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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双桥镇征兵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29 10:28

 

按照县征兵工作会议要求,为充分调动各单位做好征兵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征兵工作质量和效益,做好2015年征兵工作,完成上级赋予的任务,结合本乡镇实际,特制订本办法。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      指导思想

依照《国防法》、《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法律条文,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5年征兵命令》,省、市、县各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思想。各村(居)委会务必加强政治使命感,工作责任感,做好宣传摸底,完成征兵任务。

二、      组织领导

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绅

副组长:肖 琳   龙旭日  

成 员:付己文   罗承石   陈 佩

办公室设镇武装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武装部长龙旭日负责。

三、      工作安排

(一)征集任务

按照省、市、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征集任务比去年有所增多,大学生比例进一步提高,要求达到33%。我县对征集兵员按照万分之四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我镇任务数是15名,再按征集兵员3倍人数网上报名和送检,分配我镇网上报名和送检人数为45名以上。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分配我镇各村网上报名和送检人数按照1000人以上的村送检人数为2人,1000人以下的村送检人数为1人的任务分配(见附表)。

(二)时间节点,分为五个阶段展开。

1.宣传发动,摸底调查阶段。

810日前,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摸底调查工作。①各村(居)委会召开四个全体会议,把有关会议精神传达下去;②把县印发的宣传资料按组传发下去,各组进行张贴;③各村(居)委会用红纸写好宣传标语各组进行张贴,不少于10幅;④对适龄青年进行信息采集,集中讨论,实行“面对面”宣传。信息采集的内容有:适龄青年的年龄、文化、现实表现、思想状况、家属病史。“面对面“宣传,一要与其家长面对面宣传、二要与适龄青年面对面宣传,宣传时要算好三笔账,即政治账、经济账、个人成长帐;⑤对在外地读书、务工的适龄青年要加以电话动员,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

2.镇初检、报名阶段。

81日为镇初检报名阶段。各村(居)委会干部将摸底调查的适龄青年送到镇政府初检、报名。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51寸免冠照片。

3.上县体检阶段.

87日下午1:30为我镇应征青年体检时间,请各村(居)委会督促应征青年来镇政府统一集中上县体检,在县城居住的青年要准时到县人武部参加体检。

4.政治审查阶段。

88日至826日对体检合格的青年进行政治审查审核,826日至94日对“双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复审复核。

5.定兵、走兵阶段。

95日至30日为定兵、走兵阶段。对定好的兵员,各村(居)委会要开好欢送会,以增强青年参军的光荣感和自豪感。

四、      目标管理考核

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为保证征兵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对各村(居)委会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具体内容见责任书),对包村镇干部考核按《机关工作人员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实行考核。

五、      经费保障

各村(居)委会从村转移支付中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征兵工作,保证征兵工作顺利开展和任务完成。

征兵办公室电话:1897476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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