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站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流程
一、项目名称:办理农机购置补贴
二、补贴对象条件: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机大户以及以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初加工或植树造林为目的而购置新型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的农民个人。
三、补贴农机产品范围:列入《湖南省农机补贴产品目录》中选产品。
四、办事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购机者凭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到所在地镇农机站填写申请表(购机申请表必须如实填写购买机具名称、生产厂家、机具型号、数量、价格、购机者姓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由镇农机站提出意见盖章,并对申请对象进行公示。
2、申请审核与签订补贴协议:经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凭盖章的《购机申请表》1份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自愿向县农机局申请提交,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与县农机局签订农机购置补贴协议书(一式三份)。并对签订协议的购机者进行公示。
3、差价购机:申请人凭农机购置补贴协议1份和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在补贴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到补贴机具供货点扣除补贴款后付清差价款提机,供货点开具发票并出具《农机购置补贴证明表》(购机者签字,一式三份,其中2份交由农机局,1份供货点自留与补贴协议一起结账用)。
4、喷字登记:购机者提机后,应及时到到县农机局办理核实喷字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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