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湖南祁东杳湖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处
法人代表:李见四
机构地址:祁东县步云桥镇步云西路窑塘背
邮编:421631
电话:0734-6253886
电子邮箱:1056057148@qq.com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湖南祁东杳湖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处
机构编制规定
根据《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同意建立湖南祁东杳湖省级湿地公园的批复》(湘林湿〔2018〕2号)和中共衡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衡编办〔2020〕59号文件批复精神,组建湖南祁东杳湖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处,为祁东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湖南祁东杳湖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实施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负责制定湿地公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负责对湿地公园规划控制区内的建设、规划、开发、经营活动进行监管。
(三)负责湿地公园内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湿地公园内湿地保护与利用、生态旅游等事务;负责园区内野生动植物的救护和疫源疾病的防控工作。
(四)负责湿地公园资源调查和监测工作;管理湿地科研成果、数据和资料,并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调查和监测报告。
(五)负责湿地科学知识的科普教育、参与湿地保护与利用的交流与合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修复、基础设施配套、生态旅游开发及其它项目,并予以管理。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园区内的林业林政、渔业渔政、环境保护、园林绿化等工作。
(八)根据授权托管步云桥镇乔木堂、戽塘、黄龙江、圆山、志冲、桥家冲、拔茅冲、金龙岩、桥石、秋山等10个村的社会事务,行使与乡镇人民政府同等的管理职能。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湖南祁东杳湖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处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管理处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件、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文电处理、信息采集、保密、会议组织安排、对外事务、信访等工作;负责资料文献辑存、大事记载、调研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重要来宾视察、参观、考察、调研等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和服务工作;负责整理相关工作档案,包括声像、图片档案并及时归档。
(二)政工人事股。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基层党建等工作;负责干部职工考核、奖惩、人员工资福利调整、劳动和社会保障、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三)规划建设股。负责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及报批;负责湿地公园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初审和报批工作;负责对湿地公园规划控制区内的建设、规划、开发、经营活动进行监管;负责湿地公园规划控制区内土地使用的具体管理工作。
(四)监测保护股。负责湿地公园水文、气候、水质、湿地监测工作,并按规定报送监测报告;负责湿地公园科研技术引进及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湿地公园内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湿地公园内湿地保护与利用、生态旅游等事务,拟定禁止非法围垦开垦、填埋湿地、采砂、捕鱼、捕鸟等保护自然资源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园区内野生动植物的救护和疫源疾病的防控工作;协助开展森林防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五)财务股。负责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统计工作;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负责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负责景区票务管理等工作。
(六)社会事务股。负责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负责对10个托管村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负责公园内开发建设用地的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具体工作。
三、人员编制
湖南祁东杳湖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0名,设党(工)委书记1名,党(工)委副书记、主任1名,副主任4名,纪(工)委书记1名;正股级职数8名。
四、其他事项
湖南祁东杳湖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处下设黄龙江湿地保护管理站和圆山湿地保护管理站2个正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机构,其主要职责为行政管辖范围内湿地资源的保护,制止人为活动对湿地生态环境的干扰和破坏及违反湿地野生动植物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及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管辖保护区内各类公园基础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其中黄龙江湿地保护管理站负责管辖区域为黄龙江、志冲、拔茅冲、金龙岩、桥石、秋山等6个行政村;圆山湿地保护管理站负责管辖区域为乔木堂、戽塘、圆山、桥家冲等4个行政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