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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玉合街道村级财务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26 09:00

为了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促进村级财务监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全街道村级经济稳步发展,根据《祁东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祁办发【20171号)文件及县委互联网+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村账乡代管制度

1、“村账乡代管”由经营管理站组织实施,统一资金账户、统一报账时间、统一报账程序、统一审核、统一票据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档案管理,分村核算,搞好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工作;

实行报账制,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必须手续齐全。各村民委员会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审批开支,由一名非村书记、主任的村两委会成员兼报账员,报账员

1、负责收集整理村级组织的收支原始凭证,先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按审批程序审批后,按期由村报账员向经营管理站报账;

2、村级报账员每一季度与经营管理站工作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及时核查纠正。

3、按互联网+要求,报账实行常态化,一月一报,一季一结,定于每周星期一、二为各村到经管站报账日。

一、财务监督制度

1、严格资金账户管理。除经营管理站在当地农村金融机构为各村统一开设的基本结算账户外,各村不得另行设立账户,村级所有资金收入和支出要全部通过基本结算账户结算。各村支票、财务专用章由经营管理站统一保管。

2、严格实行钱账分管。村级组织的备用金由村报账员经管,其它任何村干部不得管理现金,坚决杜绝“人人管钱、人人用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从事本村财会业务工作。

推行民主监督,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立和更换与村民委员会同步,一般由3-5人组成,成员由村支部委员会提名,街道党(工)委审核,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产生,设主任一名,委员2-4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单要报街道经营管理站备案,根据实际误工给予误工补贴。在任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任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切实加强对村级财务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理财的作用,代表群众对集体财务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切实履行职责,监督涉及村民群众切

1、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财务审核专用章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掌管,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签字并加盖财务审核专用章的汇总支出票据,经营管理站方可入账。

一、收支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村级组织所有收入(包括村集体经济收入、发租、经营等)都必须先拨入(或缴存)村集体基本结算账户,不准坐收坐支,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公款私存。各级财政及其他各部门拨付给村级组织补助资金、项目资金、征地资金,按照财政资金监管要求,在审验合格后由街道财政所及时划拨到村集体基本结算账户,严禁划入个人账户,确保专款专用、高效使用。

2、加强票据管理。村级组织收款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收款收据或相应税务发票,严禁使用非法票据(或白条)收款,村级组织收取各种款项,由报账员到经营管理站开具票据。

3、实行备用金制度。村级组织的备用金由经营管理站根据各村资金存量和日常开支需要,控制在3000-5000元范围内,由报账员管理及支付日常开支发票。经营管理站不得将库存现金用于直接支付村级开支发票。

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和手续,做到支出预算、开支有标准、审批按程序。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合法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经证明人签字证实,报村主任按规定审批后,村报账员方能办理付款业务,支出的原始票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才能报销入账:(1)填制报账单,要注明项目、数量、单价、金额等;(2

1、经办人员、证明人的签名或盖章,并说明用途及事由;(3)工程项目票据,必须附有村民代表大会纪录、施工招投标合,项目决算书,验收合格证明;(4)村级审批人签字,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名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盖章,街道主管人员审批。村级组织法定代表人是村级财务工作的负责人,对本村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村级财务开支履行有关程序后,由村主任(法定代表人)审批,开支审批权限为:1、单笔开支不超过500元的,由村主任审批;2、单笔开支在500-5000元(含5000元)之间的,须经村“两委”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并经村支部书记签字后,由村主任审批;3、单笔开支在5000-10000元(含10000元)之间的,须事先经村“两委”班子和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研究并经村支部书记和村务监督委员主任签字后,由村主任审批;4、单笔开支超过10000元的,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再按审批程序履行手续(附会议记录复印件),由村主作审批。

规范村级非生产性开支。(1)、严禁用村集体资金列支争资争项提取的工作经费,回扣或提成;(2)、严禁用村集体资金向上级单位或个人送礼金、礼品;(3)、严格执行村级公务活动“零招待”制度,烟、酒一律不能入账;(4)、严禁各村自行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如有工作需要,须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同时上报街道党(工)委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5)、村集体资金报销的报刊杂志限于县委规定订阅的党报党刊(每村不超过1000),其它报刊杂志经费不得报销;(6)、村支两委会议和党员会议不能发放补贴;(7)、村干部的差旅

1、费按规定据实报销。(8)、村干部报酬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文件精神执行。村干部工资 必须通过街道审批后方可发放,不得巧立名目擅自发放任何费用。

2、支出单据原则上是税务发票或街道统一印制的报账单、领条等,不得以不规范的票据入账,严禁无据付款。原则上除村干部工资、保洁员工资、困难救助、森林灭火等可白条入账外,其他的日常办公开支,工程项目一概要税务发票入账。

3、所有工程项目建设,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资金投入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街道或向县直有关部门备案。所有工程项目都必须有职能部门审核的工程预算方案和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后,由街道主管领导、财政所、经营管理站到现场拍照留影方可动工。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要对项目进度进行跟踪,严格按工程进度下拨项目资金。对违反规定使用项目资金的,经营管理站有对拒付或收回资金。

一、财务公开制度。

各村应在村部办公场地室内外及村内其它村民相对集中的地点设立财务公开专栏,依据“便民规范,通俗易懂”的原则,按月公开收支情况,年底公开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村级重大项目支出,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应当及时单独公示,村级财务公开栏公示的内容应当保留15天。经营管理站按月为各村提供财务公开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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