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的重要制度保障。为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我镇河长制工作,让爱河护河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全民治水护河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一个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建立健全以镇党委、政府为核心的河湖管理责任体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通过党建引领带动河长制工作。充分发挥各村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在推行河湖长制中的作用,推动全镇干群一心,共同参与河湖管护,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制度,改善河湖水质和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建设生态砖塘、美丽砖塘。
二、落实“三级责任制”
(一)乡镇党委职责: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负责开展河流(库)巡查监管、河长制会议、河长制宣传等各项河长制工作,落实各项河长制工作制度,负责辖区内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河流(库)管理工作,加强辖区内入河污染源监管,以“一河一策”的方式,制定落实河流(库)管理方案,支部开展河流(库)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执法部门打击涉河、涉水违法行为;指导督促村党支部开展河长制工作,每年度对村级河长制工作开展考核。同时,党委书记履行第一河长的职责,将河湖长制工作列入党委议事日程。
(二)村党支部职责:各村党支部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抓好党员带头引领,强化宣传发动,号召广大群众自觉爱河护河,共同参与管河治水;负责将河长制工作写入村规民约,开展河长制日常工作;负责本村范围内河流(库)整治工作,落实专管员、保洁员工作职责,确保河流(库)监管到位、保洁到位、整治到位。
(三)党员职责:党员干部、党员等要带头保护、爱护家镇的“母亲河”,积极参与河长制主题系列活动,倡导生态文明理念,自觉践行爱河护水行动,向群众普及河湖长制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巡河,监督并举报集体、个人破坏水环境、水生态的违法行为以及河湖“四乱”行为;广泛征集广大群众对护河治水工作的建议意见,及时反馈给镇河长制办公室。
三、开展“四个一”活动
(一)开展一次推进河长制工作主题党日活动
镇党委、政府根据当地实际和河长制工作内容,结合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组织召开一次河长制主题党日活动,切实提高砖塘镇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全镇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
(二)开展一次河长制工作主题宣传活动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结合实际,积极支部广大党员开展“河长制”志愿服务、“清河行动”、“巾帼护河”等系列活动,通过党员带头治水护河,以身作则引导群众不非法采砂、不涉河违建、不乱扔垃圾、不乱堆弃土、不破坏河湖水域,让群众了解河湖长制相关知识,引导群众遵法、守法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提升环境保护意识,主动参与水环境治理工作。
(三)开展一次河长制工作交流会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党员等要深入群众,收集社情民意,积极开展河长制工作交流会、推进会,加强部门间的联系沟通和协调配合,形成治水合力;帮助解决群众最关注的、最盼望的问题,让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切实做到为民办实事,建设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的“幸福河湖”。
(四)开展一次“优秀党员河长”评选表扬活动
根据党员在护河巡河治水中的表现和成效,每年评选一批“优秀党员河长”进行表扬。通过评优秀、树典型、立标杆,充分发挥全镇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员干部在护河治水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创新推动“党员河长”队伍的建设。
四、强化五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支部领导。各村党支部要切实负起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领导责任,认真落实省、市、县、镇关于推行河(湖)长制的各项工作部署,推动各项河湖管护措施落到实处,让河湖长制和各级河长实现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切实提升全镇河湖水生态环境。
(二)激发主体作用。明确群众爱河护河的公共责任,村党支部牵头,科学制定村规民约,将爱河护水写入村规民约,激发群众参与河湖管护的热情,鼓励群众投工投劳、捐资捐地修复河湖生态,巩固河道治理成果,共同守护家镇的美丽河湖、幸福河湖。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推广我镇河长制工作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保护生态、爱护河湖工作中的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河湖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联点单位、联点党员名单,在河流岸边显著位置竖立责任公示牌,标明河长、联点单位、联点党员、河流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落实资金保障。各村党支部要结合镇村振兴,加大对辖区内河湖管护的资金投入,积极整合各方资源,推动爱心村民和外出镇贤自发捐资出力,推进水环境整治和水生态修复,共同建设山美、水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五)强化督导考核。镇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党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创新性开展“四个一”活动。将河长、河道专管员履职列入综治、平安创建、党建考评主要内容;将联点党员履职情况纳入民主评议重要内容,结合美丽河湖评选推出一批先进“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河”。同时将“党建+河长制”工作实施情况列入河长制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各村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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