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 政府工作部门负面清单
当前位置: 县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 >  县司法局 >  部门职责

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公证工作

4

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公证工作

1)指导公证行业开展各项法律服务活动和业务开展。

 

2)监督、检查、指导县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

 

3)监督检查县公证机构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质量控制、内部管理等工作。

 

4)组织开展全县公证队伍业务培训工作。

 

5)监督指导公证档案管理工作。

 

6)统计、上报公证工作和业务数据,分析、评估和报送县公证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总体执业水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