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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12.4”普法宣传日活动
宣传法律法规,在县城区及各乡镇公共场所设置法律服务咨询平台,现场解答市民及基层群众的法律疑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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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证业务
一、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依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出具公证文书。
二、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调解公证事项的纠纷,提出公证建议,代办与公证相关的法律手续等。
三、通过公证活动,宣传公证法律知识,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秩序。
四、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公证法律援助。
公证处
626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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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法律援助
一、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
二、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办理法律援助事务。
三、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四、管理法律援助业务档案。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
中心
627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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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
一、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
二、安排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活动。
三、组织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
四、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矫正。
社区矫正中心
6309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