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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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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

县司法局

抓好刑满释放人员的信息核查、教育改造质量评估工作。

 

 

县司法局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

抓好刑满释放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

 

 

县司法局 县公安局 县妇联   团县委

抓好刑满释放人员心理矫治和社会帮扶工作。

 

 

县司法局 县公安局

落实刑事判决书送达制度。

 

 

县司法局 县公安局 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县民政局 县妇联

团县委

落实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控措施。

 

 

县司法局 县公安局

落实刑满释放人员排查制度。

 

 

县司法局

落实刑释解教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县司法局 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 县工商局 县地税局 县人民银行

鼓励刑满释放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县司法局 县民政局 县住建局 县教育局县房产局 县妇联

团县委

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基本生活和就学问题。

 

 

县司法局 县人社局 县民政局 县司法局 县工商局 县地税局 县人社局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实体)建设。

 

 

县司法局 县公安局
县民政局 县妇联 团县委

严格落实责任帮教制度。

 

 

县司法局 县公安局县人社局 县民政局县妇联   团县委

建立委托跟踪帮教机制。

 

 

县司法局 县民政局县妇联  团县委

推动社会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