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法律顾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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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法律顾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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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导律师行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开展各项法律服务活动和业务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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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计、分析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业务数据,掌握、评估和报送全县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总体执业水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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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开展全县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新型高端业务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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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研究分析全县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执业情况,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执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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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织开展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专项检查、投诉处理和行政处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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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监督管理社会法律服务咨询机构,指导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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